2021年1月,刘女士购买了一份补偿医疗保险。2022年6月28日至10月14日期间,她5次因胃癌入住某肿瘤医院日间病房,却因“一日内住院不满24小时”遭保险公司拒赔。近日,徐州市沛县人民法院审结这起合同纠纷案,法院认为保险公司未尽明确说明和提示义务,判保险公司偿付被保险人10.7万元。
抛开该案的细节不谈,保险公司将住院不满24小时排除在理赔范围之外,甚至不把24小时以内的住院当作住院来看待,这种做法不仅显得很落伍,且有与医改唱反调之嫌。
当前医改大力推广日间病房,即患者白天住院,晚上回家。有些检查和药物调整需要住院观察,患者若在一天内就能做完检查和药物调整,也鼓励不满一日出院。这样不仅免除了住院陪护的麻烦,还大幅降低了医疗费用。假如没有日间病房,患者就只好长时间住院。保险公司应该在设计合同条款等方面,顺应这一变化。类似的医改举措还有不少,比如与日间病房相似的,还有日间手术。假如保险公司对日间手术不予理赔,这项医改将难以推进,保险条款就会变成医改阻力。 据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