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投资规模须达到1亿元

聊城重奖招商引资项目“引荐人”

齐鲁晚报     2023年09月27日
  记者 陶春燕

  聊城市“政策快享”服务平台是全市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各级政策措施落地见效的重要渠道,对于促进招商引资工作、为外来投资企业落实政策“应享尽享”“直达快享”创造了良好条件,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策保障。
  为充分借助“政策快享”平台作用,提高招商领域相关政策的知晓度,营造浓厚招商氛围,市投资促进局在“政策快享”平台发布了《聊城市社会化招商奖励办法(试行)》。9月22日,聊城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市投资促进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董立强介绍了该《办法》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招商引资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我市引进更多优质高效投入,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加快聊城市新旧动能转换步伐,2023年1月15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聊城市社会化招商奖励办法(试行)》。该《办法》共十三条,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引荐人定义、引荐投资项目的认定标准、引荐人奖励标准、奖金兑现原则和程序等内容。
  该《办法》包含的部分重要事项,一是本办法所称“引荐人”是指首位将外来投资者介绍到本地进行考察并在项目洽谈中起到实质性促进作用的企业、社会组织等法人和自然人(不含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项目投资人、项目投资利益相关方及其他不适用招商引资奖励政策的单位、个人)。
  二是项目范围要求总投资规模须达到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占比50%及以上且外来投资占比30%及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以及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投资的项目,总投资规模须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项目资金为非财政性直接投资。
  三是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其他奖励政策规定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奖励。
  引荐奖励资金由项目所在县(市、区)承担。各县 (市、区)结合有关文件规定和本地发展实际,制定社会化招商工作奖励的具体政策标准和实施细则,符合条件的项目引荐人,可以按照各县(市、区)制定的具体标准和要求进行申报。
  原则上,引荐人奖励资金每年度申报一次,申报奖励时项目须竣工投产,项目合同期外到位的资金和合同外的增资均不属于奖励范围。
  聊城市投资促进局四级调研员王磊介绍,《聊城市社会化招商奖励办法(试行)》印发半年以来,已有东昌府区、茌平区等9个县市区出台了相应配套的社会化招商奖励办法,对项目范围、引荐人标准、奖励资金来源等方面的内容及相关程序进一步明确,利于工作开展及政策兑现落实。东阿县印发的《招商引资激励政策》中明确规定了社会化招商奖励政策,近期将根据市里的文件精神,进一步细化、完善。开发区也正在研究制定相应的实施文件。
  该《办法》实施以来,吸引了社会力量关心招商工作,激发了社会各界参与招商引资的积极性,社会各界予以高度关注,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在日常工作中,接到一些中介机构、企业和个人关于对奖励办法的咨询,对于营造浓厚的招商氛围、扩大招商成效、助力全市高质量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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