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安置公告

齐鲁晚报     2023年09月30日
  北湖片区开发项目东安置片区C地块回迁居民:
  济南市天桥区北湖片区开发项目东安置片区C地块安置房已具备回迁条件,计划于近期为回迁居民办理回迁手续,现将回迁安置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一)时间安排:2023年10月12日至2023年10月14日
  (二)办理地点:天桥区东泺河路232号明湖润庭底商
  (三)所需材料:请回迁居民持《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1份、被征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7份(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已交纳房屋差价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2份、银联卡(交纳房屋差价款、物业费、水电费,仅限借记卡)、房屋维修资金(仅限邮储银行手机银行APP)。
  被征收人无法亲自到场的(含产权有共有人的,其中一方不能亲自到场的),被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7份、被征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7份、《授权委托书》及上述其他材料办理回迁入住手续。
  被征收人去世的,请相关权利人携带房产继承公证书或律师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及上述其他材料办理回迁入住手续。
  二、过渡费发放截止时间
  东安置片区C地块回迁安置房过渡费发放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15日,逾期未办理回迁安置入住手续的居民不再计发过渡费。
  三、注意事项
  1.请回迁居民按规定的时间办理回迁入住手续,不可提前或延后。办理回迁手续同时一并结算安置房差价款。为保证现场秩序,非回迁居民禁止入内。
  2.办理回迁安置手续时每户原则上限定2人进入回迁现场。
  3.因各种原因在上述规定期限内未办理回迁手续的居民,另行通知回迁手续办理时间。
  咨询电话:0531-58591326
济南市天桥区北湖片区开发工作现场指挥部
2023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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