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通知
史秀芹(身份证号:37061319790427****),2021年12月13日与我单位签定为期3年劳动合同。因你不能胜任本职工作,2023年8月31日公司通知拟与你解除劳动合同。2023年9月28日书面送达,2023年9月30日与你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2023年10月7日通过EMS(单号:1264187519057)向你邮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你均拒收。现再次向你公告通知,请于2023年10月19日前到本公司办理离职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视为自动解除劳动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你自行承担。特此公告。
烟台华信破产清算事务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