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生鲜灯”
齐鲁晚报 2023年11月07日
拒绝“生鲜灯”
12月1日起,“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也就是“禁止使用生鲜灯”。
11月3日上午,威海市环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顺河街水产批发市场,调查生鲜灯使用情况,告知经营户及时更换照明设施。12月1日起,消费者如果发现有商家利用生鲜灯,可以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
记者 苗润鹏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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