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弘扬社会正气,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营造见义勇为社会氛围,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根据《山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相关规定,经调查核实,拟确认李月建救人行为属于见义勇为行为(事迹材料附后),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5日至11月21日。
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评议。如对公示人选及事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高新区政法维稳服务中心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18663598368、0635—8507120
附:李月建见义勇为事迹
高新区政法维稳服务中心
2023年11月15日
李月建见义勇为事迹
李月建,男,1990年6月9日出生,聊城市东昌府区沙镇镇中心小学教师。
2023年10月21日下午3时,李月建带孩子在高新区月季公园游玩,当走到一处水域旁时,看到水中一名儿童时沉时浮,不停地挣扎。孩子危在旦夕,李月建顾不上多想,纵身跳进水里,迅速游到孩子身边,腾出一只手抱住孩子,奋力游向岸边,在其他游客的帮助下,成功将孩子救上岸来。李月建在旁边几位市民的帮助下,成功将孩子救上岸来。在确认孩子没有生命危险后,李月建悄然离开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