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国少将被造谣成革命叛徒,法院判了

三名自媒体博主被责令公开道歉并赔偿15万元

齐鲁晚报     2023年12月22日
  何克希同志的一级解放勋章证书。 受访家属供图
  一张革命英雄的照片,竟被用在了所谓“中国十大革命叛徒”的短视频中。12月21日,“开国少将何克希被自媒体造谣成叛徒”一案在杭州互联网法院开庭审理。
  法院经审理后,当庭判令郭某某、何某某、付某某三被告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公益损害赔偿金共计15万元,用于何克希等英雄烈士的纪念、缅怀、弘扬及保护等社会公益事项。

  革命烈士被侮辱
  8月初,何克希将军的家属石女士接到宁波市委党史研究室的电话,称发现有自媒体用了她外公的照片发布到网上,涉嫌诋毁、侮辱、诽谤英烈。石女士和亲属发现,这些自媒体账号发布的涉及外公的视频内容基本相同,自行排列了“中国十大革命叛徒”并配上简介等。其中,“顾顺章”对应的照片是她外公年轻时的照片,并配“中共历史上最危险的叛徒”。
  “知道这个事情后,我们几个兄弟姐妹晚上都睡不着。”何克希的女儿何小鲁对记者表示,“我父亲是一位正直、爱国的人,他从1935年离开故土,再也没有回去过。直到生命最后一刻,还特意交代把骨灰撒在四明湖畔,希望能守护自己热爱的这片土地。”
  何克希的家属将相关情况反映给了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并同意检察院以民事公益诉讼人的身份,对三名博主追究其民事侵权责任。
三名被告当庭认错
  12月21日上午9点30分,杭州互联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何克希家属、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军区代表及省、市政法系统代表近80人以及来自中央、省、市三级媒体的十余位记者旁听庭审。
  公益诉讼起诉人调查后发现,2022年10月至2023年7月间,郭某某(账号粉丝量2.8万)、何某某(账号粉丝量356万)、付某某(账号粉丝量约0.5万)通过各自的自媒体账号制作并发布案涉短视频。案涉短视频将何克希同志的照片用作负面历史人物的头像,视频发布后在互联网上被大量转发。
  三人在庭上交代,其中两人搜索文字版材料时,看到“中国十大革命叛徒”一文,便通过剪辑软件制作了视频。“搜索顾顺章的照片,看到那张照片(何克希本人)弹出来,就直接用了。”还有一人是看到了相关视频,于是将其下载下来,去除水印后重新编辑、发布。
  公益诉讼起诉人认为,三名被告作为网络自媒体博主,应确保发布信息的客观真实,不得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网络虚假信息。三名被告未尽信息发布核实义务,将何克希同志肖像用于指代负面形象历史人物的头像。何克希同志作为革命先驱,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作出重要贡献,属于法律规定的英雄范畴。三名被告的行为不仅伤害了革命英雄亲属的情感,也破坏了尊崇英雄的社会风气和公共道德,不利于民族共同利益的赓续传承,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三人均当庭表示已认识到自身错误,向何克希家属及社会公众致歉,并愿意承担公益损害赔偿责任。
用法治捍卫英烈荣光
  杭州互联网法院经审理认为,何克希同志作为革命先驱,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作出重要贡献,属于法律规定的英雄范畴。案涉行为侵害了何克希同志的肖像、名誉、荣誉三项人格利益,也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随后,审判长当庭宣布: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三人分别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各自分别赔偿公益损害赔偿金10万元、4万元和1万元,共计15万元。
  庭审结束后,当记者问起家属是否愿意原谅三名被告,何小鲁表示:“我们对法院的公正裁决没有异议,也感谢大家对这起案件的关注,为我父亲正名。但是是否原谅博主,还是要看他们接下去的行动。”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任何人和任何组织都不得利用网络,来贬低、诬蔑、损毁英雄烈士的名誉权、肖像权。”杭州互联网法院院长、本案审判长陈增宝表示,希望通过此案的审理,为网络空间注入尊崇英雄、关爱英雄的法治正能量,坚持保护英雄烈士的鲜明价值导向,纪念缅怀英雄烈士功绩,弘扬传承英雄烈士精神,用法治力量捍卫英烈荣光,全面促进网络文明建设。
 综合中新网、人民网、潮新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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