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员 孔雨童 绘画 徐进
据报道,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公布了2023年备案审查工作的案例,其中对“有的地方性法规中全面禁售禁燃烟花爆竹问题”提出的审查建议,备受关注。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审查认为,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制定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对于销售、燃放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未作全面禁止性规定。关于全面禁售、禁燃的问题,认识上有分歧,实践中也较难执行,应当按照上位法规定的精神予以修改。经沟通,制定机关已同意对相关规定尽快作出修改。
该消息一出,立马引发广泛热议,显然在这个临近春节的节点,大众对于“过年能否放烟花爆竹”关注度很高,也有很多人在线呼吁“放开燃放”“别把年味禁没了”。
平心而论,“放烟花爆竹”这件事其实从来不是一件普通的小事,老百姓正是通过这样一种形式,在传承、体味民俗的同时,也完整地完成了过年这个仪式。而同样地,大家所强调的“充足的年味”,在一个千家万户团聚、共庆佳节的日子里,是家与国沟通、共融的情感纽带得以加强的重要契机。
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全面禁燃”提出的审查建议,既是对民意的一种回应,也是对政策落实效果的关注——“认识上有分歧,实践中也较难执行”,同时也是对法律权威性的一种强调、科普,其向相关部门传达了“地方法律法规不应与上位法规定的精神有所冲突”的重要原则。
而其实,我们完全可以有更好的方式来处理“烟花爆竹”和环境生态、节假日安全的关系。首先,就应当避免一刀切“全面禁放”这样硬邦邦的要求。
当然,这也不意味着“全面放开”,而是可以在一些地方划定“禁燃区”的基础上,重视科学论证,合理规划,灵活动态安排可燃放时间和区域,以精细化管理尽可能为老百姓留住更多“年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