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湖片区开发项目东安置片区A地块(A2)回迁居民:
济南市天桥区北湖片区开发项目东安置片区A地块(A2)安置房已具备回迁条件,计划于近期为回迁居民办理回迁手续,现将回迁安置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一)时间安排: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1月21日
(二)办理地点:天桥区七一路中段(东A-2项目)春风雅苑东北角商铺一层
(三)所需材料:请回迁居民持《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1份、被征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7份(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已缴纳房屋差价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2份、银联卡(交纳房屋差价款、物业费、电费,仅限借记卡)、房屋维修资金(请提前办理邮储银行卡并下载手机银行APP)。
被征收人无法亲自到场的(含产权有共有人的,其中一方不能亲自到场的),被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7份、被征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7份、《授权委托书》及上述其他材料办理回迁入住手续。
被征收人去世的,请相关权利人携带房产继承公证书或律师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及上述其他材料办理回迁入住手续。
二、过渡费发放截止时间
东安置片区A地块(A2)回迁安置房过渡费发放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31日,逾期未办理回迁安置入住手续的居民不再计发过渡费。
三、注意事项
1.请回迁居民按规定的时间办理回迁入住手续,不可提前或延后。办理回迁手续同时一并结算安置房差价款。为保证现场秩序,非回迁居民禁止入内。
2.办理回迁安置手续时每户原则上限定2人进入回迁现场。
3.因各种原因在上述规定期限内未办理回迁手续的居民,另行通知回迁手续办理时间。
咨询电话:0531-58591326
济南市天桥区北湖片区开发工作现场指挥部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