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宝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市中分公司: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第二条、第二十条规定,你单位应为杨海龙(身份证号:37152319******5311)补缴住房公积金2287.6元(其中单位应缴1143.8元,单位为职工代缴1143.8元);补缴时间段为2021年5月至2021年6月。限你单位收到本通知书30日内缴纳,逾期不缴的,我中心将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第三十八条规定处理。
注:月缴存基数依据杨海龙《中国工商银行借记账户历史明细(电子版)》,缴存比例经查询为各10%。
你单位对补缴事宜如有异议,请于收到本通知书7个工作日内向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提供书面材料,逾期不提供视为你单位无异议。
执法人员:赵莹 证件编号:15010016022
执法人员:任晓飞 证件编号:15010016015
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