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催缴通知书

〔2023〕济住中催字Y563号

齐鲁晚报     2024年02月01日
  山东沃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第二条、第二十条规定,你单位应为田永寒(身份证号:370323199612093224)补缴住房公积金4553.4元(其中单位应缴2276.7元,单位为职工代缴2276.7元);补缴时间段为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限你单位收到本通知书30日内缴纳,逾期不缴的,我中心将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第三十八条规定处理。
  注:月缴存基数依据田永寒《中国建设银行个人账户收入交易明细》,缴存比例经查询为各5%你单位对补缴事宜如有异议,请于收到本通知书7个工作日内向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提供书面材料,逾期不提供视为你单位无异议。
撤回:《催缴通知书》(〔2021〕济住中催字X87号)
《限期缴交决定书》(〔2021〕济住中缴字X87号)
《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济住中执催告字[2022]X87号)
执法人员:赵莹  证件编号:15010016022
执法人员:任晓飞 证件编号:15010016015
         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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