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一特大集资诈骗案一审判决主犯被判处16年6个月有期徒刑

齐鲁晚报     2024年03月22日
  本报烟台3月21日讯(记者 闫丽君) 从芝罘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获悉,日前,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对“吉至佳日”旅游公司特大集资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主犯被判处16年6个月有期徒刑。
  据悉,2020年9月至2022年3月,吉至佳日旅游服务(烟台)有限公司先后在烟台、淄博、济南、潍坊等地成立分公司,以提供旅游服务的名义,推出“畅游国内卡协议”“周年庆感恩套餐协议”等多种旅游特惠项目。
  该公司采取沿街分发宣传单、召开推荐会等方式公开宣传,诱骗集资参与人交款低价购买,并承诺在4个月至12个月使用期限内,以按合同原价回收的方式向集资参与人返款,年化收益率达20%至60%不等。
  截至案发,“吉至佳日”旅游公司涉案总金额1.1亿元,仅烟台分公司就吸纳资金4000余万元,投资受损群众中年龄55岁以上的占比90%。
  目前,公安机关已抓获该案全部骨干犯罪嫌疑人23名,追缴赃款2600余万元,查封扣押车辆12辆,房产1套。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主犯被判处16年6个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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