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交警开展春季公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齐鲁晚报     2024年03月22日
  为切实防范化解春季公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全力维护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按照公安部交管局和省公安厅交管局统一部署,枣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组织开展春季公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聚焦春季务农出行集中、客货运输繁忙、踏春郊游增多等交通出行特点,深入开展公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有效消除一批人、车、路、企交通安全隐患,重拳治理一批易扰乱秩序、易肇事肇祸的交通违法行为,全力维护春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3月23日至5月31日为集中整治阶段,在省公安厅交管局统一部署下,全市开展为期十周的专项整治行动,其中包括三个统一行动周和七个统一行动日。整治重点车辆:“两客一危一货”、6座以上小客车以及农村地区三轮车、农村面包车。重点违法:高速公路上重点治理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普通公路上重点治理超载、超员、违法载人;酒驾醉驾;非法改装。
  以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等事故易发多发点段为重点,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公路安全隐患突出路口路段治理、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优化提升两项攻坚项目,精准排查治理涉及平面交叉口、穿村过镇路段、临水临崖路段、急弯陡坡路段、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等隐患,集中开展实地勘查,区分轻重缓急,综合采取临时性和长期性治理措施,推动标本兼治提升安全保障水平。
  聚焦高风险客货运输企业,联合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进行一次全面深入检查,重点检查“两客一危一货”车辆动态监控落实情况,对车辆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隐患突出的高风险企业进行约谈提醒,存在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隐患问题不整改的,依托安委办、交安办等平台推动严格惩处。聚焦“两客一危一货”车辆、6座以上小客车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违法未处理,使用非专用校车、专用校车未取得有效标牌及驾驶人逾期未审验、未换证等突出问题隐患,坚持定期通报,督促及时清理,动态消除源头风险。对农村地区近三年被查处过违法载人、违法超员的轻型货车、6座以上小客车、三轮车进行一次集中排查,重点排摸检查车辆牌证、检验、违法情况,督促提醒驾驶人切勿违法超员、违法载人。在全市单向2车道以上且交通流量大的国省道和高速公路推行货运车辆靠右行驶,全路段更新完善标志标线标牌,增设中央隔离设施,加强科技信息化建设应用,实现导向清晰、安全提示到位、通行规范有序。
  支队将对今年以来发生过较大事故或典型事故县区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一次督办,组织全面排查整改同类事故隐患,严防类似事故重复发生。各大队要以农村地区违法突出、事故多发的乡镇为重点,深入种植养殖场、厂区工地等劳务用工单位,深入排查集中务农务工出行安全隐患,推动压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实化强化执法巡查、劝导查纠、宣传警示等管理措施,从源头消除群死群伤事故风险。坚持效能导向,根据辖区交通流量、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规律特点,科学安排勤务。围绕春季行动整治重点,全面分析辖区交通警情分布特点,对辖区勤务安排进行一次优化调整。特别是在交通流量大的国省道穿村过镇路段、县乡道路关键节点、务农务工出行集中路段、主要货运通道、城乡结合部重点餐饮场所周边路段以及高速公路服务区增设执法站点,网上网下结合加强路检路查,突出春季行动“七类重点车辆、八类重点违法”,全面开展专项整治,提升勤务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大警示。坚持宣传先行,充分发挥各类传统媒体、新媒体矩阵作用,全方位宣传春季行动,多频次开展警示教育,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将本地发生的典型交通违法和事故案例制作成图文、视频资料,讲危害、讲后果,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梳理发布一批客货运输车辆肇事肇祸的事故案例,及时曝光深度调查追责情况,震慑警醒相关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做到以案说法、警钟长鸣。每月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讲,用好农村“大喇叭”,在农村社区广场、穿村过镇路段等人流车流密集场所开展主题宣传,深入种植养殖场、厂区工地等用工企业开展专题宣讲,针对“一老一小”等重点群体加强分类宣传,发动“两委干部”、劝导员进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宣传劝导,提示农村群众、务工人员、“一老一小”群体不要驾乘违法超员、违法载人的车辆出行。
  枣庄交警支队组建“春季行动”工作专班,以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林志强为组长,支队党委副书记、政委孙宏伟为副组长,其他副支队长为成员。工作专班将采取定期研判、定期调度、定期通报等方式,加强春季行动战果分析和整治效果评估,每月将对春季行动情况进行评估和通报,切实发挥好指导协调、督促落实等作用。
            (王思强 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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