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齐鲁晚报     2024年04月11日
  ●济南昊晟园林绿化有限公司遗失公章,编号:3701037103845一枚,声明作废。
●尚晓华诚(青岛)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公章(3702110807890)丢失,声明原章作废。
●张爱青不慎遗失小学教师资格证书,证书号20073710321000342,特声明作废。
  ●注销公告
济南市莱芜区东方明珠幼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70116MJD6902358)经理事会决议,终止经营、现进行清算、注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债权人可向我园提出债务清偿或提供债权担保。特此公告。
  济南市莱芜区东方明珠幼儿园
  2024年4月11日

  关于与王福兴等3人解除劳动关系的公告
王福兴,男,身份证号:37082519740103****;
张南,男,身份证号:37088319831001****;
丁明亮,男,身份证号:37082519730906****。
  王福兴等3名协议保留社保关系人员未按协议约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用,经公司多次催缴仍未缴纳,严重违反公司与其签订《员工保留社保关系协议书》约定,经公司研究,并经公司工会审议通过,决定与王福兴、丁明亮、张南3人解除劳动关系。特此公告。
 兖矿东华重工有限公司煤机装备制造分公司
2024年4月7日
  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以下因交通事故、交通违法暂扣的车辆,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当事人须到淄博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二大队接受处理,逾期不处理的,将视为当事人放弃权力,车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处理。特此公告。
淄博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4月11日
  鲁A3T001、京P0DH55、鲁C3085B、鲁C61335、鲁C68654、鲁C91543、鲁CBP468、鲁CPZ823、鲁CQC083、鲁CRE625、鲁CS9011、鲁E27255、鲁GM209H、鲁M11A15、鲁M566CZ、鲁M83721、鲁MKF976、鲁MT8031、鲁VSE019、鲁YLG250、苏E3575D、苏MCR685、无牌(黑色奥迪Q7、黑色大众、火烧银色捷达、火烧银色面包车、火烧司法系越野车、紫色摩托车、白色厢货车)
  ●我司山东北辰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丢失收据贰份(0011229、0011230),特此声明作废。

●东营区铭品服饰店(经营者:马守新)营业执照正副本丢失,注册号370502600015868,声明原件作废。

●由“青岛绿城华川置业有限公司”开具给客户鞠焕涛的收据,编号037803487,金额35116.95元、编号1023487,金额200000元,因客户个人原因丢失,声明上述收据作废。
●青岛凌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公章(3702131295590)、财务专用章(3702131295591)、法人章(3702131295592)、发票专用章(3702131295593)丢失,声明原章作废。 
●山东惠德集团枣庄慈济堂大药房有限公司光明花苑店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丢失,编号:鲁CB6322668,声明作废。
  ●王树玲(身份证号:372827197711257920)丢失由烟台渤海置业有限公司开具的购房收据:2010-3-30票据单号:0030938金额:10000元,2010-4-06票据单号:0021674金额:127566元2010-4-28票据单号:0042428金额:150000元。
●张冠军,执业医师资格证,编码200937110371302198108171216,执业医师执业证,编码110371302001176一并丢失,声明作废。
●声明:现有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结果通知书》(济建消备字[2022]第B2022009号)原件丢失,特此声明。
●泰安天易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变更为泰安天易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983MA94DR722Q),原公司公章编码3709833031077,财务专用章编码3709833031078,法人李莉印章不慎丢失,声明作废。
  ●山东耀华玻璃有限公司丢失叉车车牌照,车号分别是:鲁AE0277、CC2014032,声明作废。
●青岛科莱司德太阳能有限公司不慎丢失法人章,编号:3702110769113,声明作废。
  ●东明马头镇解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丢失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4761000994801,编号451004614481,开户银行山东东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头支行,声明作废。
  声  明
  关于山东慨而慷律师事务所(下称我律所)正在进行合并程序的信息不真实,任何人/单位借此实施的任何行为,未经我律所负责人赵俊杰与李秀臣本人共同确认,并加盖我律所公章的,都非我律所真实意思表示,均不代表我律所。任何人/单位因此伪造/变造我律所公章的,我律所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山东慨而慷律师事务所
2024年4月10日
  机构迁址公告
  机构名称: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安丘支公司
  机构编码:000121370784
  业务范围:在潍坊安丘市经营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以及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人身保险业务。
  机构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安丘市金融中心北道路北侧大华中央城F区商住楼56#楼102铺
  许可证颁发日期:2024-03-07
  流水号:00110810
  联系电话:0536-2081302
  解除劳动关系公告
  郎秀杰,性别女,民族汉,身份证号37098219870725****。该同志于2010年6月1日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本期劳动合同签订期限为2019年6月1日至退休。
  该同志自2022年3月20日至2023年12月12日累计旷工632天,严重违反了本公司的规章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劳动合同》第七条第二款,经公司研究并征求公司工会同意,决定解除与该同志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自2023年12月12日解除。
  单良,性别男,民族汉,身份证号37098219851110****。该同志于2008年8月14日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本期劳动合同签订期限为2019年8月14日至退休。
  该同志自2017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12日累计旷工2416天,严重违反了本公司的规章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劳动合同》第七条第二款,经公司研究并征求公司工会同意,决定解除与该同志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自2023年12月12日解除。
  请以上人员自发出公告之日起七日内,本人到公司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逾期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山东能源集团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新汶分公司
2024年3月30日
  解除劳动关系公告
  张博文,性别男,汉族,身份证号37098219980505****。该职工于2011年10月与山东能源集团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建立劳动关系。
  该同志自2020年9月至2023年12月18日累计旷工899天,严重违反了本企业的劳动用工规章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劳动合同》第七条第二款以及《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试行)》第七十二条、七十三条规定,经山能装备研究并征求工会同意,决定解除与该同志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自2023年12月18日解除。
  李晓佳,性别男,汉族,身份证号37098219830205****。该员工于2007年5月起在山东能源集团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工作至今。
  该同志自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月25日,累计旷工22天,严重违反了本企业的劳动用工规章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劳动合同》第七条第二款以及《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试行)》第七十二条、七十三条规定,经山能装备研究并征求工会同意,决定解除与该同志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自2024年1月25日解除。
  仉义峰,性别男,汉族,身份证号37098219860404****。该同志于2007年12月与山东能源集团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至今。
  该同志自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30日,累计旷工15天,严重违反了本企业的劳动用工规章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劳动合同》第七条第二款以及《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试行)》第七十二条、七十三条规定,经山能装备研究并征求工会同意,决定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自2023年12月30日解除。
  请以上人员自发出公告之日起七日内,本人到公司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逾期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特此公告。
山东能源集团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0日
  解除劳动关系公告
  宗振强,性别男,汉族,身份证号37098219791024****。该职工于2005年1月与山东能源集团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建立劳动关系。
  该同志自2003年6月至2023年12月18日累计旷工7504天,严重违反了本企业的劳动用工规章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劳动合同》第七条第二款以及《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试行)》第七十二条、七十三条规定,经山能装备研究并征求工会同意,决定解除与该同志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自2023年12月18日解除。
  李晓明,性别女,汉族,身份证号37098219850618****。该职工于2011年2月与山东能源集团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建立劳动关系。
  该同志自2013年1月至2023年12月18日累计旷工4002天,严重违反了本企业的劳动用工规章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劳动合同》第七条第二款以及《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试行)》第七十二条、七十三条规定,经山能装备研究并征求工会同意,决定解除与该同志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自2023年12月18日解除。
  艾伟,性别男,汉族,身份证号37092019720511****。该职工于1989年2月与山东能源集团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建立劳动关系。
  该同志自2000年5月至2023年12月18日累计旷工8630天,严重违反了本企业的劳动用工规章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劳动合同》第七条第二款以及《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试行)》第七十二条、七十三条规定,经山能装备研究并征求工会同意,决定解除与该同志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自2023年12月18日解除。
  李洋,性别男,汉族,身份证号37098219810515****。该职工于2008年10月与山东能源集团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建立劳动关系。
  该同志自2020年11月至2023年12月18日累计旷工1141天,严重违反了本企业的劳动用工规章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劳动合同》第七条第二款以及《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试行)》第七十二条、七十三条规定,经山能装备研究并征求工会同意,决定解除与该同志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自2023年12月18日解除。
  请以上人员自发出公告之日起七日内,本人到公司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逾期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特此公告。
山东能源集团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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