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交警圆满完成清明节期间道路交通安保工作

齐鲁晚报     2024年04月12日
  4月4日至6日,枣庄市公安交警部门严格贯彻落实市公安局和省公安厅交管局部署要求,全警动员、全力以赴,严格落实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措施,确保节日期间道路安全、畅通、有序。期间,全市累计投入警力2460余人次,检查重点车辆1.2万余辆次,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未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和长时间、大范围交通拥堵。
  节前,支队下发《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清明假期交通管理工作的通知》,就落实落细隐患排查、疏导管控、应急处突、宣传提示及宣传引导各项工作措施进行安排。期间,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林志强到峄城区、市中区督导检查清明节假期交通安保工作,支队值班领导带领值班人员到一线开展巡查督导。支队通过全市智能交通管控平台,加强视频分析研判,对全市重点路段、高速公路进行视频巡查,密切关注道路情况变化,做到早发现、快处置、广诱导。同时,各区(市)结合实际情况和以往工作经验,认真开展风险分析研判,细化完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坚决防止发生长时间大面积的交通拥堵。
  会同交通、应急管理等部门,集中排查辖区景区、墓区、山区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情况,增设临时安全指示、警示牌42处,并督促有关部门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结合全市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深入辖区20余家客运企业、货运场站开展大检查,严格排查安检不合格、安全技术状况差、驾驶人资质不符、交通违法记录未清除等安全隐患,下发隐患通知单,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严禁“问题人”“带病车”上路行驶,确保道路通行安全。
  针对辖区中短途自驾车出行流量大幅增加的实际,及时调整警力部署,设立临时执勤点48处,最大限度将警力摆在路面,采取定点疏导、视频巡查、远端封控等多种方式,强化对景区、墓区周边重点道路的管控疏导。紧盯城区、高速公路、国省道、农村道路“四大战场”,严查“7类重点车辆”和“8类重点违法”,现场查处各类交通违法2100余起,其中酒驾101起、超载186起、超员42起、高速公路违法停车17起,始终保持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同时,严格落实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机制,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共设置快处快赔点3处,严防次生事故和小事故引发大拥堵。
  针对近三年清明节全市道路交通出行状况,发布“两公布一提示”及天气、出行安全预警提示,结合“五大曝光”,制作交通安全警示短视频2部,引导驾乘人员守法文明出行。录制方言形式安全提示音频12条,利用全市3700余处“大喇叭”早、晚两次播报,提升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启动高速公路沿线可变情报板、LED显示屏等开展诱导提示,在8处高速公路服务区张贴海报102张,引导群众安全、文明、有序出行。  (郁继刚 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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