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以下因交通事故、交通违法暂扣的车辆,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当事人须到淄博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接受处理,逾期不处理的,将视为当事人放弃权利,车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处理。特此公告。
淄博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
汽车:津DX6098,冀J2V1S9,鲁C969MS,鲁CJ9337,鲁A6Q013,鲁MYV100,鲁PJN269,皖A91B68,陕A09R1D
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以下因交通事故、交通违法暂扣的车辆,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当事人须到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临淄大队齐陵中队处理大队接受处理,逾期不处理的,将视为当事人放弃权利,车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处理。特此公告。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临淄大队齐陵中队
摩托车:银色五羊本田、鲁PA4364、银色本田踏板、黑色大杨、鲁CNP323、黑色踏板、黑色大陽、嘉陵三轮、鲁CDA870、鲁G7F656、宗申红色三轮、鲁CNT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