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张某登被 电

齐鲁晚报     2024年06月21日
  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张某登被
电信诈骗案资金返还公示
  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在办理张某被电信诈骗案中,将涉案账户(卡号6222626290000775507)冻结,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及实施细则,将被害人张某登的190000元涉案资金予以返还,特此公示。
  公示期自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7月20日。
  如有异议,请致电:0531-85963761。
      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
       2024年6月21日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