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王栋 济宁报道
济宁财政积极实施《山东省非税收入管理办法》,按照“收费依据合法性、票据使用合规性、收入上缴及时性”原则,主动作为,强化工作措施,不断推进非税收入管理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信息化、制度化和效能化。
强化非税收入计划管理。协调市直各非税收入执收单位认真编制非税收入征收计划,确保收入项目不缺不漏、科学可行。督促各执收单位,加强非税收入预算执行力度,在依法征收的前提下,严格落实非税收缴政策。
严格落实非税收缴职责。进一步挖掘非税增收潜力,强化土地出让收入、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非税项目的征收措施,加大对往年欠收非税收入的清缴力度,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足额及时上缴国库、专户。
加强财政电子票据管理。实时对电子票据开票情况进行监管,对票据开具不规范的行为及时督促提醒纠正,持续推进票据电子化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