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预付式消费,多地推出监管新办法

齐鲁晚报     2024年07月30日
  管悦 济南报道

  解决预付式消费纠纷,首先要有法可依。今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对预付式消费中容易产生的纠纷作出了详细规定。增加商家提前告知义务,同时明确了责任主体和处罚标准,最高罚款50万元,情节严重的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为解决预付式消费纠纷提供了法律支撑。
  除了加强法律法规监管外,不少城市在发卡企业资金管理上也使出“浑身解数”,用于防范预付卡引起的潜在消费纠纷。
  央行数研所推出的数字人民币智能合约预付消费资金管理产品——“元管家”,已在北京、成都、青岛等城市落地。
  从具体运作方式来看,消费者购买商户服务时,其预付资金进入加载智能合约的数字人民币钱包。消费之前,预付资金仍然归消费者所有,消费者可以通过数字人民币App查看资金余额和消费记录;消费之时,智能合约将依据预设条件自动执行资金划转至商户钱包;而当消费者根据商户服务协议申请退卡或注销服务时,智能合约将保障预付资金准确、高效退回消费者个人钱包。
  杭州也引导平台企业全国首创了“安心付”产品,设计了“周期卡”和“金额卡”功能,分别面向商家的年卡、季卡等产品和充值优惠场景使用,在更好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同时,助力服务商家经营。
  济南正在推行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管理平台,银行开设发卡经营者预付资金管理专户,对资金存管比例进行监督。同时,在平台入驻的经营业者由经国家银保监机构批准的信托公司设立信托账户,消费者购卡预付款按风控比例限额存入信托账户,每消费一笔向经营者按比例转入一笔。
  此项功能在济南实行效果如何?“现在入驻的经营业户正在逐步增加,但有些商户在推行过程中配合度较低而且发卡手段比较隐蔽,预收监管资金有限。”济南市商务局工作人员表示,因为涉及的经营业户数量较多,相关部门正在通过与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等联合摸排,引导更多企业加入平台管理,最大程度维护消费者利益。
  “备案的商户要进行资金管控,最少是50%以上,很多商户是不愿意的。”有商户告诉记者,目前加入备案的都是一些大企业,个体工商户非常少。而且不少商户办理会员卡是为了低成本、无门槛地快速融资,一旦需要由平台结算给商户,就相当于给商家上了“金箍”。
  在此方面,济南不妨向杭州借鉴一下。近日,杭州市为推进预付式消费市场化改革,加入第三方平台监管的商家在杭州银行开户可以获得0.2%的活期存款利息,商家可以将销售流水作为信用积累获得低息贷款。截至目前,杭州全市已有超三千家门店加入。
  “传统做法要求企业在银行开设专户,将部分预付款存入。但由于银行监管的积极性不强,再加之没有有效的处罚措施,效果没那么好。”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教授、消费者保护法研究中心主任苏号朋建议,各地应利用信息技术等工具探索更严格、有效的资金监管模式,使预付式消费的双方“共赢”,又能避免消费者的款项被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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