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

齐鲁晚报     2024年07月31日
  公 示
  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在办理臧某燕被诈骗案中将涉案账户(卡号6228480039280073071)冻结,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及实施细则,将被害人臧某燕的50000.00元涉案资金予以返还,特此公示。
  公示期自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30日
  如有异议,请致电:0531-85963761
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
2024年7月31日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