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市民安全,规范城市建设秩序,进一步优化辖区环境,近日,胶州市阜安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接到市民投诉了解到福华园南区十五号楼存在违建,执法人员立即行动,赶往现场进行核查。
到达福华园南区十五号楼后,执法队员发现四单元601存在约六七个平方米的铝合金材质的阳光房。据了解,该处阳光房为房主未经允许私自搭建的违章建筑。执法人员秉持文明执法的原则,积极与房主沟通,耐心讲解违建的危害及相关法律法规。房主认识到自身错误后,积极配合工作,最终决定自行拆除违建。
此次行动,阜安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反应迅速,执法高效,展现了对违建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同时,房主的积极配合也为其他存在违建行为的居民树立了良好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