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化蝶

齐鲁晚报     2024年09月11日
  □赵峰

  十几年前,我爱买鞋,鞋柜里一堆鞋。那几年尤其喜欢鞋子,近乎情有独钟。家里鞋不少了,见到一双好看的鞋,还是忍不住买下了。有次还一下买了两双。
  这双鞋颜色设计,色彩搭配得很好,一见就钟情了。试穿了一下,合适。是双绿底黑面的休闲鞋,绿是浅草绿,看上去有润如酥的感觉,鞋面为正黑,结合在一起,亦庄亦谐。鞋架上还有同款不同色的,我拿起另一双红底黑面的鞋,看了几眼也爱不释手了。红是桃红,面跟绿底鞋一样。这款鞋适合散步,底子很软,泡沫的,只是爬山不行。
  原来穿鞋,色彩单一,非黑即白。就这样守着陈规穿了几十年,衣服也大体是这样路子走过来。说实话,自己也没奢望过穿鞋还能穿出花来。这些年衣服变了样子,年轻人更是无奇不穿,还有轻易不敢做文章的头上,也五花八门了。见孩子们,满眼涌动着春潮,洋溢着向前和向上的氛围。
  我穿上这鞋,舒适,惬意不说,还满是轻松,有飞翔的感觉。我爱散步,红鞋、绿鞋倒替着穿,心里满是得意。也好像就是因为鞋的原因,我散步比以前更勤,也更远。似乎不这样,这鞋的价值就表现不出来。小区不小,且靠着一脉山,山方圆十几公里,不用兜尽。
  小区离着马路有段距离,格外安静,晚上小区的车也不再出出进进,很配合晚行的人。橘黄色的灯光,婆娑的法桐,翠绿的绿化带,让夜晚的行走多了份诗意。卧龙路建好后,我就移步出小区。这条路修得很人性,有足够宽的主路,足够畅行的辅道,最让人欣慰的是,人行道也够好。可以四人并排走,行道树种得都是大树,下点小雨都不用打伞。地面用了塑胶,一种橘红色,灯光照上去,路面是迷人的。当然踩在这样的路上,沐浴着四季的风,开心是不用说的。这散步的本身,除了健身,还多了层好的感觉。
  四季里,被春风吹拂过,淋过淅沥春雨。享受过夏的热情,太阳落山很久了,地面还在继续馈赠着暖,朋友一样慷慨。秋风早期和晚期的不一样,早期的秋风微凉,晚秋的风就略带几丝严肃,使人清醒。晚秋的夜晚,每天都要面对纷扬的落叶。叶子慢悠悠地从树上落下,并不急着归根,而是在空中舞够了,婀娜尽兴了,才轻盈地匍匐在地上。冬天,街道瘦了,像个哲人,沿路都像是话题凝重的论坛。还是出来走,只要天气不是太恶劣。人匆匆,路上不再熙熙攘攘的时候,最适合出来,这时能听到自己的心跳。
  我穿红底鞋多一些,绿底鞋少一些,可能心理偏差作怪。并没有厚此薄彼的意思,到底是放着还是穿着,哪一种才算是偏爱呢?我也真糊涂了。反正我个人觉得,两双鞋都是我“慧眼”所得,特符合我的审美。穿得多了,又生担心,这样持久下去,肯定会早早地老化,乃至坏了。尽管再去买是件轻而易举的事,可那些没有陪伴过我的鞋子,和我好像没大干系,我钟情的是我穿过的鞋子。后来除了参加活动,我尽量减少穿这两双鞋的频率,为的是减轻一下鞋的磨损。
  有一天,我穿着红底鞋下楼。那天刚刚下过一场中雨,院里积了不少水,坑洼的地方水盈脚面。我在院里走了一圈,正值深秋,回来我居然感到脚底是凉凉地。脱下一看,原来鞋底前脚掌处竟磨出一个洞来。儿子建议我扔了,我没听他的,绞了一双一次性拖鞋当鞋垫,放在里面。又陪了我大半年,我还大胆地穿着它去了两次龙洞,跋山涉水。我觉得我的鞋有了经历,就不怕路途遥远,山高水险了。人老了更是少些畏惧,鞋老了,悬崖峭壁也不算什么了。
  但是鞋跟人一样,无法抗拒老去的规律和迟早都要坏掉的命运。又过了些时候,前脚掌的地方磨出了个大洞,连里边的厚鞋垫也无法幸免,漏出个大洞,跟牛眼似的。感情再笃深,也终有一别。我将它包好,又放进一个容貌姣好的包装袋里。还是没有忍心丢了。又过了近半月,拍了好多张照片后,才在一个黄昏把鞋丢到垃圾桶边。垃圾桶太脏,我不想看着我的鞋与它们为伍。乘电梯上楼,好久还怅然若失着。
  走,是迟早的事!
  剩下的这一双绿底,我基本上就想保留着,不再穿。柏杨批判过“臭鞋大阵”,是一文化现象,我爱一双鞋和“大阵”无关,是不一样的感情。有次,我就把鞋刷干净,珍藏起来。这双鞋的意义非同一般,是它给我带来了惬意的行走,更多的是漫步中的那些思考。如意跟不舒适产生的感觉不一样,这双鞋跟那些陪我远足的登山鞋、跑步鞋、篮球鞋都不一样。
  正当我准备精心涮洗时,一提鞋,整个鞋帮居然一下脱落下来。让我的心情为之一紧,心里一阵激动。我想起了梁祝,我也想起了罗密欧·朱丽叶,还有更多的生死恋情。难道跟鞋厮守十几年,也能生出如此深厚情感吗?不知道,但我知道万物有灵,鞋也概莫能外吧!
  (本文作者系中国作家协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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