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红灯致人死亡被判两年半法律不会对行人“网开一面”

齐鲁晚报     2024年09月12日
  近日,一份交通事故案件的法院判决引发广泛关注。据报道,上海一名行人闯红灯过马路,造成骑电动车的受害人摔倒,进而被轿车碾轧致死。日前,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判决撞死人的轿车司机无刑责,闯红灯的行人以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半。
  “行人也能构成交通肇事罪?”这是不少人看到新闻后的第一反应。在这些人的认知中,交通肇事罪是用来“管”司机的,行人与这个罪名并不沾边。这其实是对法律的误解。刑法规定,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就此而言,所有交通参与人员,都可能构成本罪。包括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当然也包括行人。
  “行人和交通肇事罪无关”的错误认知,与一种思维定式有关,那就是与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相比,行人是“弱者”,法律对“弱者”会更加宽容。然而站在履行交通义务的角度,人人都是平等的,没有也不该有强弱之分。“红灯停”是必须遵守的规则,唯有如此才能保障自身和他人安全,法律并不会为所谓“弱者”网开一面。  据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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