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孔令茹
通讯员 孟冉 济南报道
为加大对基层工会的支持,进一步促进职工之家规范化、实体化建设,日前,省总工会出台进一步加强职工之家建设的意见和职工之家建设资金补助管理办法(试行)。
各级工会要围绕职工群众特别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实际需求,按照“扩面提质、巩固发展、赋能增效”的总要求,坚持“会、站、家”一体化建设和强化工会元素、体现工会特色的思路,加大资源向基层倾斜力度,让广大职工群众能够就近、便捷、高效地得到工会组织的关爱服务。
职工之家建设要根据职工群众工作生活特点规律、基础设施场地条件等因素,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可单独设立功能场所,也可多室合一。市级、县级工会要加大指导支持力度,按照多企共建、企业自建、群社联建、工会共建、工会自建等模式,在乡镇(街道)、村(社区)、产业园区、商圈楼宇等区域,建好管好用好区域(行业)性共享职工之家。同时,把建家工作向班组、车间、站所等基层职工身边延伸,不断强功能增活力。
为支持各级工会职工之家、共享职工之家、网上职工之家及职工小家的基础性设施建设、设施设备采购等,省总工会设置职工之家建设专项补助资金。2025年,省、市、县三级工会支持新建或改建200个共享职工之家、1000个职工之家和3000个职工小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