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李某峰 被诈

齐鲁晚报     2025年04月08日
  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李某峰
被诈骗案资金返还公示
  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在办理李某峰被诈骗案中,将涉案账户(6214837592243715,招商银行)冻结,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及实施细则,将被害人李某峰的16500.00元涉案资金予以返还,特此公示。
  公示期自2025年4月8日至2025年5月8日。如有异议,请致电:053185963761。
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
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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