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通知书 张荣兰女士:

齐鲁晚报     2025年07月04日
  股权转让通知书
张荣兰女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青岛科斯达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于德亮作为公司持股75%的股东,现就拟向第三人转让公司股权事宜通知如下:
  一、股权转让基本信息:于德亮拟将持有的青岛科斯达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公司1% 股权,转让给第三人赵凯。
  二、转让对价及支付安排:转让价款:本次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付款时间:第三人应在股权转让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一次性付至于德亮指定银行账户。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三、违约责任:若未按约定时间支付转让价款,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未支付金额的1% 向于德亮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30日,于德亮有权解除股权转让协议,并要求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四、税费承担:本次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全部税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五、优先购买权行使期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你作为公司股东,对上述拟转让股权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请你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若逾期未回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六、请各位股东于2025年8月5日9:00,准时到达青岛市城阳区广盛路均和云谷青岛制造港10号楼102栋2楼会议室召开公司全体股东大会,就于德亮转让给赵凯1%股权事宜做出表决。
青岛科斯达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通知人:于德亮
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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