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加大审计监督力度,近日,荣成市委审计办、荣成市审计局联合出台《关于推进全市内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从领导机制、机构人员、职责权限、成果运用等方面,强化党组织对内部审计业务的指导,提升全市内审业务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完善内部审计领导机制。指导意见明确党组织、董事会是内审工作的直接领导机构,负责研究制定内部审计规划方案,审议决策内部审计重大事项等;内审计划确定、审计情况报告、违规事项处理、违法问题移送等重大事项应当首先向单位党组织报告,把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到内部审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
明确内部审计机构设置。意见要求各单位应当根据规模大小、业务性质及治理需求等情况,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设立内审专职机构或明确承担内部审计职责的内设机构,确保内审人员独立开展审计监督、检查评价等业务活动;意见还明确内审人员不得从事招标采购、资源分配、资产管理等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履行审计职责的经济活动。
强化内部审计监督职责。意见要求各单位突出内审工作重点,聚焦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部门和岗位以及与单位经济业务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要环节,加大对预算执行、财务收支、经济决策、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监督力度;健全内部审计质量控制机制,细化质量标准和操作审批流程,重点做好项目立项、计划执行、方案编制、现场实施、报告出具等环节的质量控制,切实防范各类经济风险。
重视审计整改和结果运用。意见要求各单位完善内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建立被审计单位负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为整改第一责任人、内部审计机构负监督检查责任的整改责任体系,健全整改销号机制,确保应改尽改、决不反弹;同时注重内审结果的运用,将审计查出的重大问题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将内审结论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干部和相关决策的重要依据。
(姜鸿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