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诺贝尔奖金源于瑞典著名化学家、发明家阿尔弗雷德·诺贝尔的遗产。1895年,诺贝尔在遗嘱中表示,将其大部分财产约3100万瑞典克朗作为基金,以每年的利息或投资收益,授予对人类做出重大贡献的人士。
这笔钱被划分为三部分:主要基金(约2800万克朗),作为产生奖金利息的核心资金池;建筑物基金,用于支付诺贝尔博物馆、颁奖大厅等运营费用;组织基金,覆盖各奖项评选机构的行政开支。
诺贝尔遗嘱还明确要求,每年将主要基金净收入的1/10追加至本金,形成“复利滚雪球”效应。
1900年6月29日,瑞典专门成立了诺贝尔基金会,负责管理这笔遗产。1968年,瑞典中央银行增设“瑞典中央银行纪念阿尔弗雷德·诺贝尔经济科学奖”。
诺奖的奖金数额并非一成不变,而是随着基金投资收益而波动,其演变史可分为三个阶段。
原始低谷期(1901年—1980年):1901年首届奖金为15万克朗,当时仅够科学家购置实验室设备,如伦琴用奖金购买了X光管;1945年奖金为12万克朗,当时仅能购买一辆中档汽车;1970年奖金为20万克朗,不足斯德哥尔摩一套公寓首付(当时均价50万克朗)。
价值回归期(1991年—2000年):1991年奖金跃升为600万克朗,2000年达到900万克朗,标志着诺贝尔奖进入“高奖金时代”。
超额增长期(2001年至今):2001年单项奖金突破1000万克朗,此后长期维持此水平。直到2023年,诺贝尔基金会决定将单项奖金金额升至1100万瑞典克朗,成为诺奖一百多年历史上的最高奖金,这一金额一直延续至20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