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弘扬社会正气,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营造见义勇为社会氛围,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根据《山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相关规定,经高唐县见义勇为协会调查核实,并报高唐县县委政法委同意,拟确认宋岳平、邹锦岭、郭传奎、孔祥之、李智远、王志臻、刘杰、石磊、杜新元救人、救火行为属于见义勇为行为(事迹材料附后),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
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评议。如对公示人选及事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高唐县见义勇为协会办公室反映。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人的见义勇为行为有异议,请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向高唐县县委政法委、高唐县见义勇为协会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18906353373、0635—3959969
高唐县见义勇为协会
2025年10月31日
宋岳平、邹锦岭见义勇为事迹
宋岳平,男,1966年7月9日出生,高唐县人民医院大正物业公司职工,高唐县鱼邱湖办事处姜堂村村民。
邹锦岭,男,1966年5月18日出生,高唐县星光和园小区居民。
2025年9月1日下午2点46分左右,邹锦岭正骑着电动车在书画小镇遛弯,当他到永安桥时,忽然听到一位妇女大喊:“有人落水了,快救人啊!”邹锦岭立即跑到妇女所说的永安桥北岸西边大约80米处的位置,发现一名女子头朝下漂浮在水面一动不动,显然已经失去意识。而后另一位好心人宋岳平听到呼救声也赶到了事发地点,二人立马跳入水中,合力将女孩拖到岸上。上岸后热心群众抓紧对女孩进行胸外按压,并拨打120急救电话。经简单救治后,女孩逐渐有了微弱呼吸。待医护人员赶到现场后,迅速将女孩送往医院救治。随后,宋岳平看到附近有直播平台,于是在直播间喊话,希望能找到女孩的家人或朋友。
郭传奎、孔祥之见义勇为事迹
郭传奎,男,1979年2月12日出生,高唐县文昌苑小区居民。
孔祥之,男,1964年1月19日出生,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生,聊城市兴华路贵华苑小区居民。
2025年9月6日下午5点左右,郭传奎骑电动车至孙大石艺术馆东一百米处,距离北湖岸边两米左右的位置,发现有一位妇女仰面漂浮在湖中,身体抽搐不止,郭传奎随即意识到此人正处于溺水状态,于是立马在周围找到一根竹竿快速跑过去,用竹竿拨动落水者身体,使其移动到岸边。郭传奎抓住落水者的头发,拖住其下巴,想要将其拖到岸上,但由于台阶较高,郭传奎单凭一人无法将其拉到岸上。随后在此路过的孔祥之加入救援,两人合力把落水者拖到岸上。二人询问落水者家人联系方式,由于其情绪激动,语无伦次,郭传奎随即拨打了110,随后二人陪同她坐在岸边台阶上,安抚她的情绪,关注老人身体情况。待警察到来,老人情绪稳定、身体无大碍后,郭传奎和孔祥之才放心离开。
李智远、王志臻见义勇为事迹
李智远,男,2008年4月5日出生,高唐县职业教育中心学生,高唐县仁和嘉园小区居民。
王志臻,男,2007年12月12日出生,高唐县职业教育中心学生,高唐县南湖华宅小区居民。
2025年9月13日下午6时许,李智远和王志臻两位同学在高唐县520省道南刘桥附近发现火灾,并在第一时间拨打119,冷静报清火灾位置、火势大小,说明周边玉米地和杨树林的情况,反复强调“再不控制就烧到庄稼和树林了”。由于当天天气干燥且现场植被茂密,火势有扩大迹象,王志臻迅速跑回车上翻出半瓶饮用水,将水精准泼向靠近大树旁的明火,李智远则在旁边用手扒开僵硬的泥土,将泥土层层覆盖在冒烟的草堆上,使用隔绝空气的方法灭火,死死控制住火势蔓延。经过十几分钟的紧急扑救,肉眼可见的明火终于被暂时压制。由于其处置及时、方法得当,有效遏制了火势的蔓延扩大,为后续的救援争取了宝贵时间,避免更大的损失。
刘杰、石磊见义勇为事迹
刘杰,男,1981年2月14日出生,山东筑铭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经理,高唐县仁恒颐景园三期小区居民。
石磊,男,1973年1月25日出生,赵寨子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高唐县仁恒颐景园三期小区居民。
2025年9月12日晚上8点半左右,刘杰和石磊在遛弯回家的路上经过民族小学东侧桥头时,发现一个小男孩站在桥东头哭且孩子身边没有家长,询问孩子怎么回事,孩子哭着说:“家里有蟑螂!”二人询问孩子是否知道父母的电话,孩子哭着说了家长号码,又让孩子确认后打过去,得知孩子家人也正在寻找孩子,告知家长位置后,刘杰和石磊在原地陪同孩子一起等待他的家人。大约10分钟后,孩子家长到达现场,家长对二人表示了感谢,刘杰和石磊确认来人是孩子家长后,便离开了。
杜新元见义勇为事迹
杜新元,男,1983年8月8日出生,高唐县财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鱼丘湖风景区工作人员,高唐县腾达小区居民。
2025年9月15日下午2时左右,杜新元在前往工作岗位的途中,发现柴府门口河道内有一孩童落水,因河道壁是石砌,垂直且光滑,几次挣扎欲上岸无果,情绪比较激动。杜新元见状,迅速冲上前去安抚孩童,发现其腿部伴有细微划痕。随即,他大声呼唤附近保洁员,取来救生圈与绳索。先将救生圈套在孩童身上,再放下绳索,引导孩童紧握绳索,沿着河道壁缓缓移向浅水区,试图用绳索将孩童拉上岸,但尝试两次,发现孩童体力耗尽,无法成功。杜新元一边安抚孩童紧握绳索,一边考虑下河将其托举上岸。但见孩童体型较大,且体力不支,恐怕难以成功。为确保孩子不离开自己视线,他立刻拨打电话让人送来梯子,将梯子顺入河道,引导孩童缓缓攀爬上岸,随后将其送到巡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