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通知
张仑伟:
喀什市华信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转让人)经股东协商,已将其对你享有的全部借款债权及相应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抵押物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依法转让给王睿(653101********1647)(受让人)。请自本通知见报之日起,及时向新债权人王睿履行全部债务。转让人自此不再享有对你的债权,你向受让人王睿履行债务的行为方为有效。若你对本次债权转让存有异议,请自本通知见报之日起法定期间内依法向转让人提出。特此公告。
喀什市华信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