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这意味着我国将迎来首部专门的上市公司监管行政法规。专家表示,这部《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就像资本市场的升级版规则手册,将从制度层面切断造假链条。
专家表示,《条例》将近些年监管执法的有益经验上升固化为法规,切实解决监管实践面临的难点痛点,为严监严管提供有力支撑。
华夏基金首席策略分析师轩伟称:“首次在行政法规层面设专章重点规范上市公司治理问题,明确了从上市后到退市前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并购重组、分红回购、市值管理、破产重组、股票退市等各项与资本市场活动相关的监管要求。”
专家表示,《条例》征求意见稿中每一项举措都直击市场的痛点。特别强调了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规范和约束,进一步健全上市公司监管法规。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分析,在公司治理方面,它给“关键少数”戴上了“金箍”,严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乱象。像过去某些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现在有了这个制度的防火墙。同时也强化对高管的激励约束,让管理层和中小股东能够真正地同舟共济,避免出现以往赚得多但亏得狠的怪现象。
针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顽疾,《条例》征求意见稿构建“源头防控+过程监测+事后追责”全链条机制,从制度层面切断造假链条。
中国银河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杨超称:“若上市公司基于虚假财报进行利润分配或支付薪酬,董事会需收回责任股东的超额利润及董事、高管多领的薪酬和股票期权。对于证券服务机构未能勤勉尽责的行为,最高可处业务收入五倍罚款,情节严重的将会被暂停或禁止从事证券服务行为。”
此外,条例强化了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管理,要求董事、高管通过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投资者沟通,董事会审议重大事项时需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与回报,推动上市公司从“融资”向“回报”转变。 据央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