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闫红
我前段时间出了一本书叫《我家》,写的都是家族里的女性,最主要就是我姥姥和我奶奶。
她俩是完全相反的两个类型。我姥姥放在现在恐怕要算反面典型,她感情丰沛,但控制欲强。我每次去她那,都要被逼着吃下很多昂贵但是我会觉得恶心的东西,比如说甲鱼汤。听上去很奢侈,但实在难以下咽,尤其是那个甲鱼蛋,在我的记忆里,简直是个恐怖的存在。
她在其他方面也是这样,总想把最好的都给你,不管你是不是觉得好。她适合共患难,会在亲友落难时倾囊而出不遗余力;不适合共富贵,那个时候她会想要掌控你的人生。
我奶奶呢,是正好相反的类型。她是那个时代里罕见的独生女,她总说她父亲把她放在胸口上疼爱。她出嫁时,她父亲陪嫁了十块银元,按现在购买力约合三五千元左右,在当时普遍赤贫的皖北农村,是很说得过去的嫁妆了。
我爷爷拿去作为启动资金,开了个生药铺。他感恩岳父家,一辈子把我奶奶捧在手心里。我奶奶多次说过,困难年月里,家里就剩一节小胡萝卜也要给她吃。
后来我爸对我奶奶也特别好,尤其是在我奶奶近乎失智之后。这固然是因为有我爷爷这个榜样在前,但我还觉得,一直被爱着的人,对于被爱有一种很理所当然的强势,是能够影响乃至重塑别人认知的。
我奶奶也是爱自己的楷模。她爱美,七八十岁时还用蛋清敷脸,她永远相信自己是个美人。她有很多爱好,爱表达,喜欢赞美自己。
她总是把自己的需求放在第一位。家里客人来了带的点心之类,她都要藏起来独自享受。以至于只要家里一来客人,我和我弟就虎视眈眈,要在客人走了之后、我奶奶还没反应过来的第一时间,把那些零食抢过来。
我最初把这些文章发在网上,有些人为我姥姥叹息,更多人表示喜欢我奶奶,可能是我奶奶的精神状态赶上了当下“爱自己”的潮流。
说实话,我现在也觉得我奶奶身上有很多可取之处,但是对她那种“爱自己”我不太欣赏。在我看来,太简陋了,只有“被爱”而没有“爱”。爱作为一种更为主动的行为,体验明显更强烈也更丰富饱满。
我也没法把“爱自己”和“爱别人”对立起来。对我来说,爱别人也是爱自己的一部分。我们通过爱他人,体验到自己不再是孤立的个体,而是更宏大存在的一部分。爱从来不是孤立的自我凝视,是一种与世界的深情联结。
具体来说,就是我妈那样的人。从我妈身上,我总结“爱自己”要有几点:
首先是,不跟自己过不去。
前几天听人说,能把觉睡好的人,必有过人之处。我妈就是这种人。我爸对我妈的花样赞美里,划重点的一条也是我妈总能倒头就睡。这样的人没有内耗,既不怨恨自己也不怨恨别人。这两者貌似不同方向,说到底都是跟自己过不去。
我姥姥十九岁时跟我姥爷离了婚,住在我姥爷家旁边的偏厦里。她原本就跟前婆家不睦,这下更成了他们的眼中钉。她公婆和小叔子们经常找茬欺负她,殃及我妈。我妈的奶奶看见我妈也翻白眼,说:“根不正叶不正,生个葫芦歪个腚。”听起来很可气是不是。我不知道那时候我妈有没有想过:“等将来我有出息了……”
后来我妈不能说有多大出息,但肯定比当时婆家人想象得好。许多年后,我妈的某个叔叔坐在我家客厅里,喝酒夹菜,谈笑风生。我妈的奶奶也曾应我姥姥邀请来我家住过一段时间,她俩也能“孟光接了梁鸿案”,“前嫌尽释”,让我不能不感慨时间的力量。
我想说的是,在当时,对我妈的“以德报怨”我很难理解。但我妈的原话是:“人生就那么几十年,那么计较干吗?”我妈是觉得人生苦短,用在怨恨上不划算。
对于一个更加专注于自我的人来说,那些人不重要,他们的伤害是物理性的,时过境迁,早就淡了。那什么是化学性的伤害呢?就是真正渗入你心中,变成某种自我否定,难以消弭,即便是以“我一定要争气”这种形式存在。我妈没那么在乎别人,她没有我姥姥那种展示欲,也无意于证明自己,人家就很难给她造成“化学性伤害”,赶上她有能力有时间,招待别人一下也无妨。不把精力消磨在怨恨上,才有余力照亮自己和他人。
所以我妈“爱自己”的第二点,表现在把自己过好,过高兴了。
比如说,她爱学习。我妈爱学习是一种后知后觉,早年的家庭情况让她读书期间一直浑浑噩噩。她虽然高小毕业,实际上拼音都不太会。跟我爸结婚后——我爸读书时属于学霸一类,我妈也培养出阅读的习惯。最早是看《小说月报》等,读王蒙莫言刘震云这些作家。我长大后,她又跟着我读三毛张爱玲等民国时的作家。四十多岁时,身为工厂勤杂工的她尝试写作,多次发表作品,还上过《作家文摘》。为了发朋友圈,我妈学会了用拼音打字。六十五岁那年,她考取了驾照,理论考试一次过,考了99分。
不过我说的爱学习,指的不是这种特定的学习,而是我妈随时随地的“见好”。比如她去看望她父亲,发现她继母收纳的秘诀就是“藏”:把所有东西都收到柜子抽屉里,家中看上去空无一物,她觉得很值得效仿;她听那些闺蜜或是工友聊天,也能“淘”出人家的智慧闪光点。她有一个“成长型人格”,这让她对未来始终怀有希望。
能让自己高兴、振奋,而不是拨火架秧子让自己不高兴,才是爱自己。
第三,我妈知道最高级的“爱自己”包括爱别人。
马斯洛说人有五个需求层次,最基本的是生存需求,然后是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最高级的是自我实现需求。“爱自己”也是这样。最低级的“爱自己”就是一种生存和安全恐惧,生怕得到的爱不够多,要想方设法获取更多的爱。更高级的“爱自己”里是有“自我实现”的,“爱别人”正是一种自我实现的方式。
我妈对自己家里人好不用说了,就是对亲戚朋友,她从来都是盼着别人好,想听到别人的好消息。她尤其希望我几个堂姐过得好。
堂姐们是我大伯的女儿,她们应该喊我妈“婶子”,但她们都喊她“俺二姑”。“姑”就罢了,不知道为啥喊她“二姑”,可能把她排在大姑小姑之间了。她们逢年过节都会来看望我妈,母亲节给她发红包买衣服,做得比我都好。
当然,我妈早年对她们也不错,她们曾经生活也有点坎坷,我妈心疼她们每一个。有个堂姐在我们这座城市做手术,术后吃喝拉撒,都是我妈照顾。当时不觉得怎样,现在想想,我是做不到的。对我妈来说,堂姐不只是我爸的侄女,而是一个需要照顾的人,她没有把自己定位为姻亲关系中的“婶子”,而是“我是能在他人脆弱时提供庇护的人”。这种爱不是牺牲,是选择;不是义务,是自由。
我妈的爱也是一种对自我能力的确认。从那个被欺凌的小女孩,成长为能够庇护他人的“二姑”,本身就具有深刻的疗愈意义,无形中完成了对过去创伤的超越——她用实际行动证明,自己已拥有改变他人处境的力量。这不像“争口气”那样带着怨恨的痕迹,而是源于内在丰盈的自然流露。
至于我妈总盼着别人好,这不是简单的善良,而是她构建生命意义的方式——通过参与他人的幸福,她的生命获得了更广阔的维度。
真正的“爱自己”,不是无尽索取,而是永远对生命保持好奇与开放,不断拓展自我的边界,实现自我成长;也通过参与他人的成长,持续更新自我的定义。在我看来,我妈就是那个超越了我奶奶的“只爱自己”和我姥姥的“不爱自己”的最好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