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立医院南侧地块项目关于送达房屋分户评估报告等资料的公告

齐鲁晚报     2025年12月12日
  2025年10月15日,槐荫区人民政府依法作出(济(槐荫)征字[2025]7号)房屋征收决定书并予以公告。需向被征收人/公房承租人或相关权利人送达房屋分户评估报告、室内装饰装修价值等评估报告。因无法采取直接送达及其他方式送达,我中心受济南市槐荫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现采取公告送达方式送达。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被征收人及相关权利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山东省立医院南侧地块项目征收项目部105室(槐荫区青少年宫第二幼儿园北楼,联系人:周老师,电话:18888297578)领取,逾期不领取视为送达。
  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应当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设区的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特此公告。

    济南市槐荫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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