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检索发现,近年来以“导演直招”“剧组内推”为名收取高额费用后失联的案例屡见不鲜。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与儿童演艺经纪合同纠纷相关的民事诉讼已超1600条。而能顺利追责的案例只是少数,更多家长的维权之路步履维艰。
律师郑晶晶分析,此类诉讼的首要难点在于合同本身。这类由经纪公司拟定的合同充满模糊承诺,却极少量化标准与违约责任;而对家长的违约条款却清晰严苛。这种权利义务的不对等,为日后争议埋下伏笔。
她表示,经纪公司通过签订拍摄服务合同等方式,回避了家长的真实诉求,同时逃避了公司提供演艺经纪服务的重要合同义务,而家长在签订合同后又因无法举证签订合同时受欺诈以及公司承诺内容等情形,造成维权困难。
举证是另一大难关。家长需自行证明对方未履行口头承诺,而聊天记录往往语焉不详,口头承诺更是无从考证。即便胜诉,损失认定也极为困难。孩子付出的时间、错过的机会等间接成本,很难被计算为法律意义上的经济损失。
更深层的难点在于行业特性与监管盲区。郑晶晶强调,儿童演艺周期短、机会不确定,“未成功”难以直接等同于“欺诈”。许多机构游走在夸大宣传与实质性欺诈的模糊地带,当前监管对此类行为的界定和处罚仍不够清晰。 据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