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栖霞众恒果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86MA93DGRL40)税务登记证正副本,营业执照正副本丢失,声明作废。
●刁洪双丢失章丘万达2022年11月30日开具的车位收据一张,金额120000元整,票号0007005,特此挂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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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中国拍卖行业最高资质AAA企业
银拍公字【2026】第33号 总5906号
我公司定于2026年1月29日10:00 在洪力拍卖平台(公众号:洪力,PC端:www.honglipai.net)公开现状拍卖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淄支行拥有的下列债权及相关权益:标的1:借款人:淄博鑫钢工贸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21日,本金167万元,利息2816361.55元(最终金额以实际交割日计算为准),诉讼费1万元,起拍价2619414.2元。竞买保证金1万元。标的2:借款人:淄博欧齐塑胶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21日,本金766106元(两笔),利息64479.8元(最终金额以实际交割日计算为准),起拍价830585.8元。竞买保证金8000元。竞买人可以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但齐商行内部人员,曾经办上述资产的政法干警、原债务企业的管理人员和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人员不得购买和变相购买该资产。展示:意向竞买人自公告之日起至1月29日前携证明文件在营业时间内到齐商银行临淄支行(淄博市临淄大道816号)了解拟转让债权的情况。有意竞买者,于拍卖会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户名: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账号:801121001421008784),保证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并持证件联系拍卖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联系电话:13335123205
监督电话:0533-2178888 13335108788
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
●山东信义和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编号3702110428482)、法人章薛扬(编号3702110428481)不慎丢失,声明原章作废。
●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遗失《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2007)鲁01-01-76)及其附图、附件。特此声明。
●山东乾励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公章(编号3701207620422)丢失,声明作废。
公 告
山东省恒大环保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8日在公司注册地青岛市崂山区沙子口镇南宅社区召开股东会议。会议分别就股东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将占公司股权3.43%的股份及国家海洋局北海监测中心将占公司股权0.57%的股份无偿转让给股东叶连强事项进行现场表决。
请各位股东自公告之日起三十天内给予书面答复,确定是否购买本次转让的股权,逾期未答复的则视为放弃购买并同意转让。
特此公告。
2025年1月21日
●青岛莱德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公章(编号3702820505498)、法人章(编号3702820505501)不慎丢失,声明原章作废。
●青岛福民堂大药房有限公司,公章(3702830695032)不慎丢失,声明原章作废。
●清能光伏科技(德州)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编号3714062027551)不慎丢失,声明原章作废。
●山东诺锦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公章(编号3701127617130)丢失,声明作废。
无棣县公安局关于处理因道路交通事故暂扣车辆的公告
2016年7月23日---2025年10月31日,因道路交通事故被无棣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暂扣车辆的当事人及车辆所有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持相关手续到无棣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事故预防和处理中队接受处理。逾期仍未前来接受处理的,我大队将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逾期不来接受处理的,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之规定,对扣留车辆依法处置(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报废等),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郭警官18054399118 联系电话:李警官18054399053
无棣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01月19日
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
山东明瑞土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5年5月26日,对你(单位)下达《退还土地整治项目指标款决定书》,要求你单位退还被核减的新增耕地指标资金10796.2093万元。因你(单位)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也未履行行政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现催告你(单位)。
1、请于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退还土地整治项目指标款决定书》确定方式履行上述义务;
2、你(单位)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对履行该义务有陈述、申辩意见,请在接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3、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曹科长 联系电话:0538-7253921,7253900
联系地址:新泰市青云街道向阳路429号
新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1月21日
【本栏目友情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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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清 单
单位:元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的本次进行转让的贷款本金余额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2025年12月24日(含)之前债务人及担保人拖欠的利息、复息、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延迟履行金,2025年12月24日(含)之后新产生的欠息、复利、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迟延履行金等,亦均包含在本次转让范围之内。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山东梁邹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的利息、复利、罚息、延迟履行金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联系地址:邹平市黛溪三路428号 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13465438900
山东梁邹金属科技有限公司2026-1-21
序号 债权行 债务人 担保人 币种 本金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平市支行 邹平县传洋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邹平县传洋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山东金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邹平德利科技板材有限公司、宫传洋、李军 人民币 172,000,000.00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平市支行 山东邹平惠仁煤业有限公司 山东富凯不锈钢有限公司、山东省邹平县金光热力有限公司、高现仁 人民币 98,650,000.00
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平市支行 邹平翔宇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邹平翔宇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隆兴管业有限公司、张永兴 人民币 2,997,000.00
关于做好无人认领遗体处理工作的公告
根据临沂市民政局、中国共产党临沂市委员会台港澳工作办公室、临沂市公安局、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临沂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联合印发的《临沂市无人认领遗体处理办法》(临民函﹝2024﹞36号)文件精神,现将存放于临沂市殡仪馆的7具无人认领遗体的排查分类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6年3月20日,一具未知名男尸在河东刘店子高速公路北12公里处发生死亡事故被发现,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河东大队于当日接案后,将该未知名男尸送至临沂市殡仪馆43#冰柜冰冻。
二、2017年9月7日,一具未知名男尸在北外环收费站东路段发生死亡事故被发现,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河东大队于当日接案后,将该未知名男尸送至临沂市殡仪馆39#冰柜冰冻。
三、2020年10月17日,一具未知名男尸在汤大线六合公司路段发生死亡事故被发现,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河东大队于当日接案后,将该未知名男尸送至临沂市殡仪馆5#冰柜冰冻。
四、2021年3月24日,一具未知名女尸在河东汤头粮仓路段发生死亡事故被发现,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河东大队于当日接案后,将该未知名女尸送至临沂市殡仪馆130#冰柜冰冻。
五、2021年12月6日,一具未知名女尸在河东公安分局门口发生死亡事故被发现,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河东大队于当日接案后,将该未知名女尸送至临沂市殡仪馆92#冰柜冰冻。
六、2022年9月25日,一具未知名男尸在河东立晨农庄路段发生死亡事故被发现,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河东大队于当日接案后,将该未知名男尸送至临沂市殡仪馆84#冰柜冰冻。
七、2024年12月24日,一具未知名男尸在河东G233东水湖路段发生死亡事故被发现,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河东大队于当日接案后,将该未知名男尸送至临沂市殡仪馆120#冰柜冰冻。
请遗属自公告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到临沂市殡仪馆办理处理手续。30个自然日后,仍无遗属办理处理手续的,民政部门、公安部门将根据《临沂市无人认领遗体处理办法》(临民函﹝2024﹞36号)文件精神,对上述无人认领遗体进行火化,并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置。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39-96444;0539-7952968
临沂市殡仪馆 202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