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病历被改30次,医院先后两次挨罚

患者以处罚未认定“篡改病历”为由,已向徐州司法部门申请复议

齐鲁晚报     2026年03月30日
  记者 李英豪 刁明杰 报道   

  徐州壹粉刘晓近日向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反映,2022年他因车祸导致右手桡骨远端骨折,术后右手正中神经受损,构成六级伤残。更让他难以接受的是,住院病历事后被查出30次修改记录,涉及40余页。从最初投诉时的5处修改到最终查实的30次,徐州市卫健委先后三次对涉事医院进行调查并作出两次处罚。
  据刘晓介绍,2022年3月14日,他因车祸入住徐州矿务集团总医院,手术中其右手正中神经受损。他向徐州市卫健委投诉后,2023年第一次调查发现入院记录存在5次修改,医院被罚4万元,认定理由为“未按规定填写病历”。刘晓不服,向徐州市司法局申请行政复议。
  复议推动下,卫健委展开第二次调查,发现术前讨论、术前小结和病程记录同样存在修改,涉及4页病历,医院被追加罚款2.5万元。刘晓再次复议,徐州市司法局支持其主张。
  2026年初,第三次调查结果出炉。刘晓住院11天期间,电子病历共有30次修改记录,74页住院病历中修改处达40页之多。
  徐州市卫健委向市司法局出具的情况说明显示,30次修改涉及手术知情同意书、医患沟通记录、病程记录、病重通知书等多份文书。其中8次病程记录于2022年3月25日被集中修改,相邻修改间隔仅数秒。院方称因系统原因,历次修改痕迹未能保留,修改内容无法查看。
  徐州医科大学司法鉴定所出具的鉴定意见书载明,受徐州市卫健委委托,该所对刘晓进行伤残等级评定。鉴定意见为:参照《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三级甲等医疗事故(30)之规定,被鉴定人刘晓右手目前情况构成六级伤残。鉴定书“基本案情”部分同时指出,该委调查发现医院存在“未按照规定填写病历资料以及使用同种骨植入材料未经患者知情同意”等问题。
  刘晓透露,因手术无签字记录,加之病历遭大量修改,车祸方保险公司已拒赔。“医生修改电子病历需要副院长级别同意,这不是个人行为,而是多人共同参与。”
  2026年3月27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拨打了徐州市卫健委值班电话。值班人员要求记者联系该部门宣传处,但多次致电均无人接听。记者与徐州矿务集团总医院沟通办取得联系,工作人员称知晓刘晓这名患者,但对于处罚情况、罚款是否缴纳、处罚对象是医生还是医院等问题均未作答。
  “从最初的5处修改到最终查实的30次修改,处罚定性却始终是‘未按规定填写病历’。”刘晓坚持认为,“这应该被认定为篡改病历。”目前,他已向徐州市司法局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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