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通知书 陈俊玲、赵淑学、淄

齐鲁晚报     2026年05月13日
  债权转让通知书
陈俊玲、赵淑学、淄博冠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通知人孟建新(下称:我方),现将债务人(借款人)陈俊玲、赵淑学、淄博冠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贵方)多次向我方借款本金合计360万元,已经偿还本金40万元,尚欠本金320万元及其利息(违约金)之债权,均全部转让归韩庆华享有和行使。(具体如下:2015年2月13日出借80万元;2017年6月12日出借90万元;2017年7月14日出借30万元;2017年7月14日出借30万元;2017年8月14日出借30万元;2017年11月10日出借30万元;2017年11月27日出借30万元;2017年12月11日出借40万元。)
  受让人韩庆华从即日起享有上述债权的一切权利,并有权向贵方即债务人陈俊玲、赵淑学、淄博冠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催收该债权。请贵方在收到本通知后直接与韩庆华结算支付上述应付本金及利息(违约金);并由韩庆华直接向贵方接受支付、受领该债权。
  特此通知,此通知不可撤销。
通知人:孟建新
202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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