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新政发布

拓宽“代际互助”范围,新增支付物业费、取暖费等五类提取业务

齐鲁晚报     2026年05月27日
  国晓宁 聊城报道

  近日,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政策调整方案,自2026年5月20日起施行一系列公积金使用新政。本次优化涵盖贷款套数认定、提取范围扩大及多项新增提取业务,有效期至2027年5月19日。
  新政优化了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符合多子女家庭、购买高品质住宅或现房销售项目三项情形之一或多项情形,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借款申请人家庭,可核减一套住房套数。核减后在新购住房所在县(市、区)范围内无住房或仅有一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执行首套房政策。家庭住房套数以购房所在县(市、区)不动产登记机构出具的借款申请人家庭住房套数为准。
  在提取方面,新政大幅扩大了“代际互助”范围。符合本市购买、大修自住住房及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条件的,提取申请人由原来的购房(产权)人本人、配偶及购房(产权)人的父母、子女,扩大至购房(产权)人本人、配偶、子女、父母及配偶的父母。符合本市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住房贷款)、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等提取条件的,同样适用扩围后的代际互助。代际互助提取人须在本市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父母与子女之间进行房屋买卖的,不得办理代际互助提取。
  新政进一步优化了偿还住房贷款提取。缴存人同时存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住房贷款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由原来的仅能提取偿还公积金贷款,调整为优先提取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剩余公积金余额还可以按照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条件申请提取。缴存人有多笔商业住房贷款的,只按照其中一笔贷款还款额提取。同时,取消提取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每年仅能申请一次提前部分冲抵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限制,在账户余额充足的情况下,一年内可不限次数办理提前部分还款业务。此外,取消偿还住房贷款提取时间间隔须满一年的限制,提取人可根据实际需求自主选择办理时间。
  新政新增了多项提取业务,包括物业费、取暖费、契税、维修资金等,均可提取。物业费提取方面,缴存人在本市拥有自有产权自住住房的,本人及配偶每年(即到账日的次日满一年)可提取一次公积金支付物业费,夫妻双方提取总额每年不超过2500元。取暖费提取方面,同样条件下,本人及配偶每年可提取一次支付取暖费,夫妻双方提取总额每年不超过3000元。契税提取方面,缴存人购买本市自住住房的,本人及配偶可自取得契税完税凭证之日起1年内申请一次性提取,同一套住房夫妻双方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缴纳契税金额。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提取方面,缴存人购买本市自住住房的,本人及配偶可自取得缴费凭证之日起1年内一次性提取,同一套住房夫妻双方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支付金额。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提取方面,本市城镇老旧小区居民自有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的,产权人本人、配偶、子女、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均可提取用于更新改造费用,电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内办理一次性提取,所有提取人提取总额不超过个人实际出资费用(扣除政府奖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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