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     2019年09月16日

济南创业培训补贴最高2000元 符合条件的人员培训期间享受生活费补贴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韩晓婉      近日,记者从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获悉,济南市为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创业培训补贴及项目制职业培训补贴。   其中,创业培训补贴范围是:济南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济南市户籍以二三产业为转移就业目标的未转移就业农村劳动者;济南市户籍由政府部门认定的城乡贫困家庭子女;济南市户籍全日制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在校学生和驻济全日制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在校学生;济南市户籍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在济南市注册营业执照(含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创业者。   符合条件人员向户籍地(或常住地)区县或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参训申请。培训合格并取得证书的,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创业意识培训1000元/人、创业能力培训1500元/人、创业能力提升培训2000元/人,符合条件的人员在培训期间按规定给予生活费补贴,均由培训机构代领。在校大学生在校期间只能享受一次补贴,其他符合条件人员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补贴,创业培训补贴与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不可同时享受,且同一创业培训类型不可重复享受。   由培训机构向参训人员户籍地(或常住地)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补贴申请。办理时限为每月核发一次。   此外,项目制职业培训补贴范围是:黄河滩区迁建居民;化解钢铁煤炭煤电行业过剩产能企业失业人员;在济南辖区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内的监狱服刑人员(余刑不足两年的)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参加创业训练营活动的在济南市注册营业执照(含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创业人员;其他特定群体。   项目制培训机构由政府采购确定,服刑戒毒人员参训资格由各监所负责认定,并报监所驻地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其他各类人员参训资格由设置项目的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   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执行800元-2000元的“五类人员”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参加创业培训的,执行1000元-2000元的创业补贴标准。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生活费补贴按规定给予符合条件的人员。以上补贴均由定点培训机构代领。   项目制职业培训补贴由定点培训机构向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补贴申请。办理时限为每月核发一次。   此外,济南还为十大千亿产业企业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补贴范围为在济南市十大千亿产业企业就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高校毕业生。   每人一次性求职补贴1000元。符合条件的企业向企业工商注册地所在地的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申请。   符合补贴条件的,补贴资金将于提交申请次季度的20个工作日内发放到位。    以上政策,详情可登录“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网站或拨打电话0531-66605274咨询。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