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11月20日讯(记者 张玉岩) 20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生态环境厅主要负责同志和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同志解读《关于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近日,经省委、省政府研究,省政府印发了《关于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根据《意见》,山东省要分类改造提升现有工业企业,对现有工业企业开展“亩产效益”评价,实现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将淘汰类项目、落后产能、技术装备水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生产线等纳入新旧动能转换“替代源”清单,按照先立后破的原则逐步退出。对技术装备相对先进的“过剩产能”,鼓励其对外转移优化布局。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王安德提到,目前山东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交通运输结构不合理,农业农村绿色循环发展不快,城镇环境基础设施不足等问题还比较突出,既是我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最大制约,也是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投资方向。
《意见》强调“将生态环保要求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决策全过程”,坚持新旧动能转换与生态环保一同谋划、一起部署、一体推进,将环境质量改善作为衡量新旧动能转换的成效,用经济和环境“双指标”综合评价区域发展质量。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新生提到,目前在全省已经组织开展“亩产效益”评价,今年已经有18个县(市、区、开发区)开始了试点工作。在此基础上,2020年全省推开“亩产效益”评价,将单位能耗产出效益、单位污染物产出效益作为综合评价的重要指标。“对亩产效益低的项目和企业,将会同有关部门,在要素保障和供应价格等方面采取差异化措施,为‘亩产效益’高的优质项目腾出充分的发展空间。”王新生说。
此外,还将加快推进高耗能行业减量优化调整。坚决淘汰列入国家和省淘汰目录的落后产能,实施“上新压旧”“上大压小”“上高压低”“上整压散”,新建项目技术工艺、装备水平和节能减排指标必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上。产能置换的新项目投产前,被整合替代的老项目必须同时关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