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师范学院原党委书记刘晓春一审被判6年
齐鲁晚报 2019年12月23日
12月20日,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白城师范学院原党委书记刘晓春受贿案。对被告人刘晓春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对其受贿所得赃款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刘晓春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 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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