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征收(收回)2019年第11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后公告

齐鲁晚报     2020年01月11日

  2019年12月13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兰陵县2019年第11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Q〔2019〕24号)批准征收(收回)我县土地17.5490公顷。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收回)土地位置及用途
  地块1位于尚岩镇周埝沟村、白水牛石前村,新兴镇北辛庄村,土地总面积7.8551公顷,其中农用地7.0334公顷(其中旱地5.3249公顷、农村道路0.1967公顷、田坎1.5118公顷),建设用地0.8217公顷(采矿用地)。该宗地为轻工用地。
  地块2位于尚岩镇周埝沟村,土地总面积7.8066公顷,其中农用地7.7087公顷(其中旱地7.0238公顷、设施农用地0.2230公顷、农村道路0.1281公顷、沟渠0.2223公顷、田坎0.1112公顷),建设用地0.0982公顷(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0.0099公顷、采矿用地0.0883公顷)。该宗地为轻工用地。
  地块3位于新兴镇北辛庄村,土地总面积1.8873公顷,其中农用地1.8873公顷(其中旱地0.9939公顷、其他林地0.2887公顷、农村道路0.1266公顷、沟渠0.0347公顷),建设用地0.4434公顷(农村居民点)。该宗地为轻工用地。
  二、土地征收(收回)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收回)土地涉及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收回)补偿安置方案附后。
  三、交付土地
  本公告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收回)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本次征收(收回)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公告。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山东省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2019年12月16日
  附件:兰陵县2019年第11批次建设用地征收(收回)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附件:兰陵县2019年第11批次建设用地征收(收回)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收(收回)土地总费用:1772.5688万元,其中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1377.7162万元,社保394.8526万元。
  二、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参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鲁政字〔2015〕286 号)的标准,本次征收(收回)的土地综合地价为5.1万元/亩。
  三、被征收(收回)土地补偿安置费用
  地块1位于尚岩镇周埝沟村、白水牛石前村,新兴镇北辛庄村,土地总面积7.8551公顷,其中农用地7.0334公顷(其中旱地5.3249公顷、农村道路0.1967公顷、田坎1.5118公顷),建设用地0.8217公顷(采矿用地)。该宗地涉及尚岩镇周埝沟村土地安置补偿费332.2701万元;涉及尚岩镇白水牛石前村土地安置补偿费13.4946万元;涉及新兴镇北辛庄村土地安置补偿费255.1505万元。
  地块2位于位于尚岩镇周埝沟村,土地总面积7.8066公顷,其中农用地7.7087公顷(其中旱地7.0238公顷、设施农用地0.2230公顷、农村道路0.1281公顷、沟渠0.2223公顷、田坎0.1112公顷),建设用地0.0982公顷(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0.0099公顷、采矿用地0.0883公顷)。该宗地涉及尚岩镇周埝沟村土地安置补偿费597.2049万元。
  地块3位于新兴镇北辛庄村,土地总面积1.8873公顷,其中农用地1.8873公顷(其中旱地0.9939公顷、其他林地0.2887公顷、农村道路0.1266公顷、沟渠0.0347公顷),建设用地0.4434公顷(农村居民点)。该宗地为轻工用地。该宗地涉及新兴镇北辛庄村土地安置补偿费144.3785万元。
  四、青苗补偿费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地块1涉及尚岩镇周埝沟村青苗安置补偿费6.9478万元;涉及尚岩镇白水牛石前村青苗安置补偿费0.3267万元;涉及新兴镇北辛庄村青苗安置补偿费4.7066 万元。
  地块2涉及尚岩镇周埝沟村青苗安置补偿费15.8036万元。
  地块3涉及新兴镇北辛庄村青苗安置补偿费2.2363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5.1966万元。
  五、安置保障费
  地块1涉及尚岩镇周埝沟村青苗安置补偿费97.7265万元;涉及尚岩镇白水牛石前村青苗安置补偿费3.9690万元;涉及新兴镇北辛庄村青苗安置补偿费75.0443 万元。
  地块2涉及尚岩镇周埝沟村安置保障费175.6485万元。
  地块3涉及新兴镇北辛庄村安置保障费42.464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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