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12月30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兰陵县2019年第10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Q〔2019〕28号)批准征收(收回)我县土地13.9150公顷。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收回)土地位置及用途
地块1位于卞庄街道北芙蓉社区,土地总面积5.7757公顷,其中农用地5.7757公顷(其中水浇地5.2855公顷、农村道路0.3791公顷、沟渠0.1111公顷)。该宗地为住宅用地。
地块2位于卞庄街道北芙蓉社区,土地总面积1.1052公顷,其中农用地1.102公顷(其中水浇地1.0554公顷、农村道路0.0466公顷),建设用地0.0032公顷(农村居民点)。该宗地为住宅用地。
地块3位于开发区赵官庄社区,土地总面积2.0417公顷,其中农用地2.0147公顷(其中水浇地1.8878公顷、农村道路0.0241公顷、有林地0.1028公顷),建设用地0.027(城镇住宅用地)。该宗地为住宅用地。
地块4位于开发区仓谷屯村,土地总面积0.9615公顷,其中农用地0.9615公顷(其中水浇地0.9279公顷、农村道路0.0336公顷)。该宗地为住宅用地。
地块5位于卞庄街道城东社区、柞城社区,土地总面积0.2105公顷,其中农用地0.2105公顷(其中水浇地0.1115公顷、农村道路0.0990公顷)。该宗地为住宅用地。
地块6位于卞庄街道泇河社区,土地总面积3.5067公顷,其中农用地0.0216公顷(有林地)、建设用地3.2468公顷(城镇住宅用地0.5502公顷、农村居民点2.6966公顷)、未利用地0.2383公顷(其他草地)。该宗地为住宅用地。
地块7位于卞庄街道城东社区,土地总面积0.3137公顷,其中未利用地0.3137公顷(裸地)。该宗地为公共设施用地。
二、土地征收(收回)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收回)土地涉及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收回)补偿安置方案附后。
三、交付土地
本公告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收回)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本次征收(收回)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对本公告行为有异议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兰陵县2019年第10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Q〔2019〕28号)有异议的,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夏立田;联系电话:0539-5283011。
2020年1月6日
附件:兰陵县2019年第10批次建设用地征收(收回)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附件:兰陵县2019年第10批次建设用地征收(收回)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收(收回)土地总费用:1599.3012万元,其中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1286.2137万元,社保费313.0875万元。
二、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参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鲁政字〔2015〕286号)的标准,本次征收(收回)卞庄街道泇河社区、北芙蓉社区、仓古屯村、城东社区、赵官庄社区、柞城社区土地综合地价为6.1万元/亩。
三、被征收(收回)土地补偿安置费用
地块1位于卞庄街道北芙蓉社区(宋圩子村),土地总面积5.7757公顷,其中农用地5.7757公顷(其中水浇地5.2855公顷、农村道路0.3791公顷、沟渠0.1111公顷)。该宗地涉及北芙蓉社区土地补偿费为528.4766万元。
地块2位于卞庄街道北芙蓉社区,土地总面积1.1052公顷,其中农用地1.102公顷(其中水浇地1.0554公顷、农村道路0.0466公顷),建设用地0.0032公顷(农村居民点)。该宗地涉及北芙蓉社区土地补偿费为101.1258万元。
地块3位于开发区赵官庄社区,土地总面积2.0417公顷,其中农用地2.0147公顷(其中水浇地1.8878公顷、农村道路0.0241公顷、有林地0.1028公顷),建设用地0.027(城镇住宅用地)。该宗地涉及赵官庄社区土地补偿费为186.8156万元。
地块4位于开发区仓谷屯村,土地总面积0.9615公顷,其中农用地0.9615公顷(其中水浇地0.9279公顷、农村道路0.0336公顷)。该宗地涉及仓谷屯村土地补偿费为87.9773万元。
地块5位于卞庄街道城东社区、柞城社区,土地总面积0.2105公顷,其中农用地0.2105公顷(其中水浇地0.1115公顷、农村道路0.0990公顷)。该宗地涉及城东社区(小城东村)土地补偿费为2.4156万元,涉及柞城社区土地补偿费为16.8452万元。
地块6位于卞庄街道泇河社区,土地总面积3.5067公顷,其中农用地0.0216公顷(有林地)、建设用地3.2468公顷(城镇住宅用地0.5502公顷、农村居民点2.6966公顷)、未利用地0.2383公顷(其他草地)。该宗地涉及泇河社区(龙沂庄村)土地补偿费为316.5022 万元。
地块7位于卞庄街道城东社区,土地总面积0.3137公顷,其中未利用地0.3137公顷(裸地)。该宗地涉及城东社区(小城东村)土地补偿费为22.9628万元。
四、青苗补偿费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地块1涉及卞庄街道北芙蓉社区青苗补偿费为11.8924万元。
地块2涉及卞庄街道北芙蓉社区青苗补偿费为2.3747万元。
地块3涉及开发区赵官庄社区青苗补偿费为4.2476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为1.8504万元。
地块4涉及开发区仓谷屯村青苗补偿费为2.0878万元。
地块5涉及卞庄街道柞城社区青苗补偿费为0.2509万元。
地块6涉及卞庄街道泇河社区(龙沂庄村)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为0.3888万元。
五、安置保障费
地块1涉及卞庄街道北芙蓉社区安置保障费129.9533万元。
地块2涉及卞庄街道北芙蓉社区安置保障费24.867万元。
地块3涉及开发区赵官庄社区安置保障费45.9383万元。
地块4涉及开发区仓谷屯村安置保障费21.6338万元。
地块5涉及卞庄街道城东社区安置保障费0.594万元、柞城社区安置保障费4.1423万元。
地块6涉及卞庄街道泇河社区安置保障费78.9008万元。
地块7涉及卞庄街道城东社区安置保障费7.0583万元。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征收(收回)2019年第10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后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