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一部:窨井“吃人”追究失职管理者刑责
齐鲁晚报 2020年04月23日
近年来窨井“吃人、伤人”事件时有发生。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及5件涉窨井盖犯罪典型案例。《意见》规定,负有决定、管理、监督等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窨井盖采购、施工、验收、使用、检查过程中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以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定罪处罚。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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