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起全国分两批推广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

齐鲁晚报     2020年04月23日
  公安部在16个城市试点基础上,决定全国分两批推广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为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以及相关行业和管理部门提供电子证照服务。
  第一批推广安排:自2020年4月25日起,黑龙江、江苏、浙江、山东等12个省(区)推行检验标志电子化;第二批推广安排:6月20日起,河北、山西等15个省(区)推行检验标志电子化,实现全国全覆盖。 中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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