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旅游投资集团原董事长石国新获刑12年
齐鲁晚报 2020年04月27日
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24日下午公开宣判吉林省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石国新受贿、挪用公款、贪污一案,对石国新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50万元;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70万元。 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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