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沂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沂自然告字〔2020〕5号
经沂南县人民政府批准,沂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挂牌出让17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单位:平方米、万元、年
宗地编号 土地位置 出让
面积 土地用途 出让年
限(年) 规划条件 起始价 竞买
保证金
沂南-2020
-043 正阳路以东,迎春路以北 898 居住(棚户区安置) 70 满足总地块1.0〈容积率≤1.6,建筑密度≤25%,35%≤绿地率 351 351
沂南-2020
-044 正阳路以东,迎春路以北 13940 居住(棚户区安置) 70 满足总地块1.0〈容积率≤1.6,建筑密度≤25%,35%≤绿地率 5437 5437
沂南-2019
-074 马牧池乡双泉峪子村(原常山庄村) 1799 商业设施(旅游) 40 满足总地块1.2≤容积率≤2.5,建筑密度≤45%,25%≤绿地率 34 34
沂南-2019
-092 马牧池乡张家峪子村 10201 商业设施(旅游) 40 满足总地块1.2≤容积率≤2.5,建筑密度≤45%,25%≤绿地率 192 192
沂南-2019
-093 马牧池乡双泉峪子村(原常山庄村) 11921 商业设施(旅游) 40 满足总地块1.2≤容积率≤2.5,建筑密度≤45%,25%≤绿地率 224 224
沂南-2020
-006 张庄镇周家峪子村、新庄村 9079 商业服务业设施 40 1.2≤容积率≤2.5,建筑密度≤45%,25%≤绿地率 409 409
沂南-2020
-015 大庄镇河村社区(原高家店子村) 1758 商业 40 满足总地块1.2≤容积率≤2.5,建筑密度≤45%,25%≤绿地率 102 102
沂南-2020
-020 铜井镇山旺庄村 2254 商业服务业设施(旅游) 40 满足总地块1.2≤容积率≤2.5,建筑密度≤45%,25%≤绿地率 43 43
沂南-2020
-021 铜井镇山旺庄村 873 商业服务业设施(旅游) 40 满足总地块1.2≤容积率≤2.5,建筑密度≤45%,25%≤绿地率 17 17
沂南-2020
-022 铜井镇山旺庄村 2087 商业服务业设施(旅游) 40 满足总地块1.2≤容积率≤2.5,建筑密度≤45%,25%≤绿地率 40 40
沂南-2020
-009-(1) 辛集镇黄山沟村 30000 工业(农副食品加工业) 50 1.0≤容积率,40%≤建筑密度,绿地率≤15% 540 540
沂南-2020
-016 青驼镇高里社区(原唐山子村) 17338 工业(仪器仪表制造业) 50 1.2≤容积率,40%≤建筑密度,绿地率≤15% 313 313
沂南-2020
-023 张庄镇大桥村 647 工业(农副食品加工业) 50 1.0≤容积率,40%≤建筑密度,绿地率≤15% 17 17
沂南-2020
-024 张庄镇大桥村 1606 工业(农副食品加工业) 50 1.0≤容积率,40%≤建筑密度,绿地率≤15% 43 43
沂南-2020
-025 张庄镇大桥村 7747 工业(农副食品加工业) 50 1.0≤容积率,40%≤建筑密度,绿地率≤15% 204 204
沂南-2020
-027 经济开发区开元路以西,迎春路以南 35465 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50 满足总地块0.6≤容积率,40%≤建筑密度,绿地率≤15% 665 665
沂南-2019
-150 张庄镇和庄村(原五圣堂村) 11078 工业(食品制造业) 50 1.0≤容积率,40%≤建筑密度,绿地率≤15% 192 192
注:宗地具体情况详见出让文件。
二、申请人范围和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政策等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只能单独申请。
1、工业用途(含仓储物流)的地块,竞买申请人拟建设的项目必须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淘汰类、限制类以外的项目,竞得后需持有以下相关手续方能签订出让合同:(1)建设项目立项手续: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备案类)或关于xx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审批类)、关于xx项目核准的批复(核准类)。(2)环保审批手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沂南县境内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的用地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沂南-2020-009-(1)号、沂南-2020-016号、沂南-2020-027号地块出让要求
1、上述地块实行带图出让,报名期间土地竞买申请人应到我局索取有关规划图件,土地竞得人应严格按照规划图件进行建设。
2、上述地块仅用于县级以上重点项目建设,土地竞得人需持有关重点项目资料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四、沂南-2020-043号、沂南-2020-044号地块只允许国有公司参加竞买,竞得后用于棚改户安置楼建设。
五、沂南-2020-015号地块地上建筑物由竞得人按评估价值另行支付,完成价款结算及建筑物移交后签订出让合同。
六、申请与登记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实行网上交易,申请人应在提出竞买申请之前索取并仔细阅读宗地出让公告、规划条件的意见等出让文件及相关要求,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申请人完全接受并愿意遵守上述文件规定和要求,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申请人须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后,登录临沂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网站,在提交竞买申请截止时间之前交纳竞买保证金,按宗地下载出让文件,并按出让文件要求和系统提示填写竞买申请书并冻结竞买保证金。出让文件规定申请人须提交其他材料的,申请人应同时上传该资料的电子图片,由出让人人工审核。
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并冻结竞买保证金的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上午9时至2020年5月27日下午5时,逾期不予受理。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在申请书中必须予以说明并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七、挂牌时间、竞价方式
挂牌出让采取登录交易系统网站网上报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上午9时至2020年5月29日下午3时。挂牌时间截止时,交易系统将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择期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资格后审查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实行竞买资格后审查制度。竞得人应当在网上交易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持成交通知书、竞买申请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及本公告规定的相关资料原始证件到沂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符合公告要求的签订成交确认书,按程序签订出让合同;不符合公告要求的,竞价结果无效,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重新挂牌出让。
九、缴款到账有关事项
竞买人缴款到账以网上交易系统反馈到银行系统的报文信息为准。因网络延迟或网络不通,交易系统不能向银行系统反馈缴款到账信息的,属于单边账,视为缴款不成功。缴款不成功的,银行将做退款处理,竞买人在缴款后应及时登录交易系统核对到账信息。竞买人应当避免在截止期限前的最后24小时缴款,如出现缴款异常情况,请竞买人与出让人及有关银行联系。
十、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出让人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十一、出让宗地现场踏勘时间
申请人自行踏勘现场,出让人可提供协助。
十二、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
1、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办理地点:振兴路东段路北,政务服务中心418室,联系电话:05393617798
2、临沂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gtjy.lygtzy.gov.cn/
沂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