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立法:骑电动车须佩戴安全头盔
齐鲁晚报 2020年05月18日
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日前审议通过《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及搭载人应佩戴安全头盔,条例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还规定,电动自行车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在后座使用儿童座椅。 新华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