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缴物品认领公告

齐鲁晚报     2020年05月29日
  近期,我中队将对2020年4月30日前因违规经营行为被收缴的物品进行依法处置,请在此时限之前因违规经营行为被我中队收缴物品的人员,于2020年6月5日前,到龙山路街道办事处212房间办理收缴物品申领手续,逾期未申领的物品,将被视为无主物品进行处置。
特此公告。
市中区龙山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2020年5月29日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