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委原副书记杨子明一审获刑9年

齐鲁晚报     2020年06月01日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5月30日发布消息:5月28日,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长春市委原副书记杨子明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
  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50万元;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70万元。 中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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